披著警察外衣就獸性大發 執法者怎能不守法
《中國青年報》刊發了一則「新鮮事」:山西省山陰縣一位55歲的農民老太李秀芳,就因為到縣委書記辦公室坐了坐,就被當地公安部門拘留了。事情的原委是這樣的:李秀芳的小兒子1999年1月10日被山陰公安局一民警無端開槍打成重傷至今癱瘓在床。為此,三年來一家人債臺高筑、窮困潦倒。然而時至近日案件依然沒有正式開庭。
鑒於李家的特殊情況,朔州市委有關領導做出批示,著山陰縣政府「務必救濟一下」。拿到批示後,她便開始找具體承辦部門。到縣政府,人家告訴她需到民政局領。到了民政局,人家說縣委還沒有把錢撥過來。到了縣委,又被告知這事歸政府管。
就這樣,李老太像被推磨一樣推了20多次,直到如今,「救濟」依然沒有著落。李老太實在沒有辦法了,就來到了縣委書記的辦公室。當她得知書記不在後表示,要在辦公室等書記。可是時間不長,書記沒來,公安局的民警倒來了,當即將她帶離並直接送到了看守所,以「擾亂辦公秩序」為由給以行拘15天的處罰。更讓她沒有想到的是,期滿後並沒有及時被釋放,直到29天後,由於恰逢上級派人到當地檢查監所管理情況,拘留所怕被查出「超期羈押」問題才不得不放她出來。
這事讓我們不能不想起轟動全國的荒唐透頂的「處女嫖娼案」--今年元月8日晚8時,陝西涇陽縣一名農家少女麻旦旦無故被當地派出所幹警和司機帶走,逼迫她承認自己有賣淫行為,在將其折磨了一整夜之後,涇陽縣公安局給了她一份裁決書,在這上面她不僅成了「男性」,而且處罰的理由竟是「嫖娼」。在麻旦旦到咸陽市公安局申請復議後,市公安局竟要求她到醫院做了兩次處女膜檢查,結果證明她仍為處女。
然而,經過近一年的「消耗」,法庭審理判令:涇陽縣公安局支付麻旦旦違法限制人身自由兩天的賠償金74.66元,加上醫療費、交通費、住宿費以及180天的誤工費共9135元整。
無獨有偶,麻旦旦被誣「嫖娼」的陰影還未散去,河南唐河縣又出現一起逼良為娼的怪事。據多家媒體報導,河南農家姑娘尚偉麗,在睡夢中被當地派出所的幾個治安員和實習警察抓走。那幾個披著警察外衣的人,欲行不軌不成,就獸性大發,以提審「賣淫女」為由,長時間對這個年輕的女孩子進行侮辱、拷打和折磨,其手段令人髮指。
又是一樁比竇娥還冤的冤案。
對此,我們還能說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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