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公安局長:拘留原因是「到書記辦公室」

 2001-12-29 16:4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小字
2001年9月26日,山西省山陰縣55歲農民李秀芳因難題一直未解決,來到縣委書記馬佔俊的辦公室問情況。縣委書記不在,她便坐在辦公室等。可時間不長,公安局的民警到來,將她帶離並直接送進了看守所,拘留了29天。

馬佔俊向記者談到拘留李秀芳的原因,其中一個便是「到我辦公室,公務員讓她走她不走」。公安局長竇新文也說,拘留的原因之一是「到書記辦公室」。縣委書記與公安局長這些話的意思是,縣委書記的辦公室不是隨便什麼人都能到的,最起碼也得是上級領導或經允許來匯報工作的工作人員,沒有身份者「擅入」,其嚴重性就等同於觸犯了法律。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本文短網址: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分享到: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評論

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

留言分頁:
分頁: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