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僕們,你對小姐的「愛」有多深?

根據公安部、監察部等部門聯合下發的《整頓和規範歌舞娛樂場所秩序專項行動方案》,烏魯木齊警方對當地新市區歌舞娛樂場所開展夜查行動,凌晨一點收容「三陪小姐」150名。讓人吃驚的是,當天中午,就有近百名前來說情和領人的各方人物,其中有生意人,也有國家幹部。這些人大多是「有些來頭」的,有的「關係還相當硬」。

  這條消息,令人眼界大開,特別是那些「有來頭」的幹部,其膽量真讓人「佩服」得五體投地。在光天化日之下,於眾目睽睽之前,為小姐說情,並要把小姐帶走,這樣的醜事,虧他老兄能開啟尊口,不怕眾人恥笑。

  這種置輿論於不顧、置黨紀政紀於不顧的「風流人物」,為什麼竟如此囂張?我想,一是出於對「小姐」的厚愛。《紅樓夢》裡有句名言:「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的樂趣更神秘、更上癮,哪裡還顧得上自己的公僕身份和公僕道德?二是出於本能的自我保護。既然「三陪小姐」都被收容了,警方會不會訊問她們都和誰認識,和誰的交情最深,哪些人的「感情投資」最豐厚?倘若自己的「相好」供出了醜事,頭上這頂來之不易的烏紗帽還保得住嗎?考慮再三,還是大著膽子,通過關係,從「後門」把小姐領走為妙。人一走,還有人證嗎?不就萬事大吉了?保護「小姐」,其實就是保護自己。

  政府雖然三令五申地嚴禁,異性「三陪」為什麼仍然屢禁不絕呢?因為嫖娼和賣淫是統一的關係,僅僅打擊一方,是難以收到應有效果的。沒有嫖娼,也就沒有賣淫;沒有賣淫,也就沒有了嫖娼。禁了賣者,不禁買者,賣者還會再來。這些年,從電視上見到很多整頓歌舞娛樂場所的行動,警方總是拿著一群群「三陪小姐」示眾,極少把那些「被陪者」特別是「被陪」的領導幹部的嘴臉推向屏幕,是不是「掃黃」也存在「地方保護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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