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廣東一銀行行長為賭博貪污公款2千多萬被判死刑

 2001-12-22 19:18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小字
新華社廣州12月22日電: 為了償還在澳門賭場賭博欠下的千萬元巨額債務,廣東發展銀行韶關分行原行長官有仁以身試法,貪污公款2176萬元。日前,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貪污罪判處官有仁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

官有仁在任廣東發展銀行韶關分行行長期間,於2000年2月至10月期間,指使該銀行下屬部門將巨額公款匯往無任何業務往來的深圳市、珠海市和東莞市等地有關公司,兌換成港幣後轉入澳門進行賭博,同時,他還將個人借款轉成下屬公司的借款或以預付購房款的形式入賬,共貪污公款人民幣2176萬元進行賭博等非法活動。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本文短網址: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分享到: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評論

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

留言分頁:
分頁: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