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亳州市郵政局向偏關縣公安局依法索要郵件時,偏關縣公安局卻稱該批藥品違法,已經移交到偏關縣衛生局。然而,依據《藥品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該批藥品根本不存在違法問題。亳州市郵政局只好請供貨方和貨主持所有相關證件到偏關縣公安局交涉,但負責此事的衛生局卻以手續不齊全等為由不予理睬。
而就在購銷雙方一籌莫展的時候,偏關縣衛生局和公安局卻以辦公清靜不受干擾為由將雙方叫到了一家桑拿中心,並聲稱只有先交了罰款,才能放行。一位負責人表示如果交他辦理罰款只需4萬,如果交給別人辦理就要罰8萬。貨主在萬般無奈之下,只好交了4萬元的所謂罰款。可是收完錢後,他們不僅不給發票,甚至連張白條都沒有開具。到目前為止,儘管貨主多次索要也沒有拿到收款憑證,而此時,偏關縣衛生局卻對所謂罰款的理由隻字不提。
負責此事的偏關縣公安局治安股股長告訴記者:「局裡的日子也不好過,罰款任務完不成縣財政就不給下面撥錢,所以就對郵車進行適當的處罰。而且每辦一個案件,每個人會拿到10%的回扣。」採訪中記者瞭解到,經過偏關縣的這條公路是山西至內蒙古的主要通道,在這次事件之前也曾有郵車被偏關縣執法部門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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