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陸如果一個人想遷到另一個地方住,通常的程序是這樣的:首先你要到遷入地的戶籍管理機構(派出所)提出申請,遷入地同意你遷入後,再回到遷出地的戶籍管理機構辦理戶籍遷出手續,最後再去遷入地辦理戶籍遷入手續。我舉這個例子的意思是說,即使在大陸,申請遷徙也是到遷入地去辦理,由遷入地有關機構決定是否接受你的申請,遷出地在整個過程中並沒有什麼發言權。可是在申請來港定居的問題上,大陸卻一反常規,變成遷出地決定你可不可以和什麼時候來港定居。
我不是法律專業人士,但就我個人看來,香港永久居民身份的定義是否屬於基本法所規定的必須由人大來解釋那部分法律範圍,本來就是一個模糊的事情。也就是說,人大可以解釋也可以不解釋,港府可以申請解釋也可以不申請解釋。港府做為行政分支出於事務性的考慮提請人大做出司法解釋似乎也不為過,關鍵還在於大陸方面怎麼處理。因為說到底其實什麼人有權在香港定居本來就不關大陸的事,香港願意為此付出人口壓力的代價那也是香港人自己的事。
有人說中共之所以不顧香港人的反對堅持由人大做出司法解釋(而且不出人們的預料,這個解釋是不利於香港終審法院的),是因為中共想滿足一下大老爺的感覺,這是一個比較膚淺的看法。事實上,中共心目中的「一國兩制」更多是經濟上「一國兩制」的,它對一個異已的政治體制的容忍是極其有限的。因為香港的司法獨立和議會民主方面的進步對大陸都難免有一個示範效應,而這種示範效應對中共在大陸的極權統治是十分不利的。所以中共必然抓住一切機會加強對香港行政分支的支持並削弱立法和司法分支的影響。可以預見,在未來一個相當長的時期裡,如果大陸的政治體制沒有什麼變化的話,這種做法還會繼續下去。另一方面,此次「人大釋法」一事也是香港政治上的失敗。「一國兩制」做為一個歷史上從未有過的政治實驗,肯定有一個相當長的磨合期。在這個磨合過程中雙方都在探索彼此應有的地位和權利。而港府此次的做法看似為了香港人的利益,實際上是主動地將香港人的某些自主權拱手讓給了中共。其中的得失利弊,我想總有一天香港人會看清楚的。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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