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布證券業開放內容

中國媒體週三(12月13日)報導了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之後,證券業開放的有關承諾的內容。

承諾內容包括外國證券機構可以不通過中國中介直接從事B股交易,以及外國證券機構駐中國代表處可以成為所有中國證券交易所的特別會員等。

目前只有少數的外國證券機構在中國上海和深圳兩地的股票交易所擁有特別席位,可以直接進行B股交易。這些公司有ING 霸菱證券、荷銀證券、怡富證券、里昂證券等。

這些公司是在1995年中國規定外國證券公司只有通過中方中介才能從事B股交易之前成為滬深兩地交易所特別會員的。

所有外國證券機構駐中國代表處現在都能獲得中國證券交易所的特別席位。目前大約有40家外國證券機構在上海駐有代表處。

中國證券業逐步開放的承諾內容還包括:

允許外國機構設立合營公司,從事中國國內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外資比例不超過33%,加入世貿組織後3年內,外資比例不超過49%。
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3年內,允許外國證券公司設立合營公司,外資比例不超過三分之一。中外合營公司可以不通過中國中介從事A股的承銷,B股和H股、政府和公司債券的承銷和交易,以及發起設立基金。
報導說,中國證券監督委員會已經就建立中外合營證券公司的審批條件和程序草擬了初步規定。

中國證監會規定,中外合營證券公司要滿足註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5億元;從業人員不少於50人;外國合營者的出資比例不低於1/4但不超過1/3;中國合營者的出資比例不低於1/3等條件。

中國對境外證券公司在中國建立合資公司不設數量和地區限制。

中國證監會的發言人特別指出,證券業開放和證券市場開放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證券業開放是指允許外國服務提供者參與中國國內證券業務,屬於世界貿易組織服務貿易的範疇。

具體來說,證券業開放就是允許境外服務提供者進入中國市場,為中國居民用人民幣投資中國證券市場提供中介服務,其中不涉及資本的跨境流動。

而證券市場開放是指允許國外投資者自由買賣中國國內證券,導致資本跨境流動,屬於資本項目範疇,這屬於世界貿易組織協議範圍內,因此也不屬於中國市場開放的承諾範圍。

(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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