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一出租車司機打通本報的電話,說他遇到了一個11歲的焦作女孩子,「孩子可憐得很,被父母遺棄,她冒著大雪自己投奔鄭州市兒童福利院,人家還不收,小孩正在杜嶺街派出所呢,你們快看看去吧。」
記者聞訊後馬上趕到鄭州市杜嶺街派出所,剛到門口,就看到一個頭髮卷卷的小女孩正衝著兩個民警哭訴,「我的命運太苦了!」小姑娘抽抽搭搭很大人氣地說了這樣一句話,「我是焦作人,父母在我還不到3歲時就離婚了,他們不愛我,從來都沒關心過我,我生活艱苦,天天吃速食麵,前天我爸爸打電話說讓我去福利院,以後不再管我了。」
小姑娘一邊哭一邊說,圍觀的人聽罷都感到氣憤不已,「這樣的人也配當父母,唉,可憐的好孩子。」
看著可憐巴巴的小姑娘,記者反複查詢,終於通過小姑娘就讀的學校找到了她的校長和「遺棄」她的媽媽的電話,「遺棄?怎麼可能?」小姑娘的媽媽很意外,據她介紹,他們夫妻離異,家境很不錯,平時給女兒的零花錢不少,就是她爸爸很少回過家,女兒毛病很多,喜歡撒謊,小偷小摸,自己恨她不爭氣,經常對她大打出手,前天她又偷錢被發現,打了她,誰知孩子竟一走了之。下午,心急如焚的母親趕到鄭州把「不爭氣」的女兒接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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