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這些藥品廠家及經銷商為在招標中獲勝,大幅降低了藥品價格。以上述左氧氟沙星為例,原來給醫院供貨價為42.86元,這一降就降到了10.32元,降幅達75%!然而,價格優勢儘管贏得了招標,卻因此而喪失了給醫生回扣的空間,以致使藥品在醫院受到醫生的「不約而同」的抵制!一位醫院人員坦言:「中標藥價格確實太低,但臨床做得不好,醫生不願意開。」
為治療藥價虛高的頑症,國家推出了藥品集中招標採購制度,然而在實際運行中卻出現這種令人失望的結局。那麼,是這一招標採購制度本身的錯嗎?我看不是!
儘管目前藥品招標採購工作還有許多需要完善之處,譬如招標品種少、範圍窄、可替代品種多等等,但這些只是表面上的原因。畢竟,不是所有的藥品都能中標,也還沒有規定要求醫院所有用藥都必須全部集中招標採購。實際上,即使醫院只能採用中標藥,也無法保證醫院不牟取暴利。
問題的實質在於,醫生使用何種藥品,直接決定了這些「白衣天使」們的回扣收入!因此,只要現行的醫院「賣藥」的體制不變,真正降低藥價就只能是一句空話。也許,某些行政命令手段可以起一時之效,但卻非長久之計,風聲一過,誰又能保證藥品不價復原位?
山東藥品招標「一招就死」的現實再一次表明,要真正使百姓用上貨真價實的藥品,只能依靠市場化機制來制約。也就是目前有關人士呼籲的,將醫院的「賣藥」功能分離出來,市場化,成為一個獨立經營藥品的實體。醫院不再「賣藥」了,斷了「白衣天使」們不正當的「財路」,藥價又如何高得起來?!(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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