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成為"白條" 武漢驚爆全國判決書拍賣案

1998年6月,武漢市口區人民法院判處被告武漢第二麵粉廠償還新洲糧食收儲經銷公司(以下簡稱新洲糧食公司)134.8萬元欠款以及銀行利息、訴訟費共計150萬元,在判決生效後10日內一次性付清。隨後,新洲區糧食公司向橋口區人民法院遞交了強制執行申請,並交納了2萬餘元的強制執行費,但因種種原因這張判決文書還是成了一紙「白條」,萬般無奈之下,新洲區糧食公司竟將判決書作為「拍賣品」對折送進了拍賣行……
  11月23日,西藏自治區殘疾人聯合會駐北京辦事處已於11月22日給新洲糧食公司發來傳真,希望盡快與新洲糧食公司簽訂債權轉讓協議書;意向一旦達成,如果該辦事處6個月內能為新洲糧食公司追回欠款,該公司將全部款項的40%付給辦事處,否則一切費用自擔,合同自動取消。

  法院判決成了一紙「白條」

  新洲糧食公司是一個中型國有糧食企業,現有職工3098名,負責新洲區80萬農民每年的糧食收購、儲存和銷售,最高年收糧曾達1.8億公斤。近年由於公司無錢收糧,農民大都把糧食賣給了個體戶,嚴重影響糧食收購,今年收糧還不到4000萬公斤。目前,該公司已欠銀行貸款5.5億元,虧損達4.2億元,在收購農民糧食時已打了793萬元的「白條子」,在崗職工及離退休人員的工資只發到今年6月份,近1300名內退及下崗職工一分錢都發不出來。

  判決生效後,負責追收欠款的新洲區糧食公司清收辦負責人吳金堂立即會同農行新洲支行的清欠人員趕往武漢,要求武漢第二麵粉廠履行判決,償還欠款。

  然而該廠以工廠正在改制,尚未恢復正常生產經營且是特困企業為由,提出新洲糧食公司緩收或者免收的要求。

  記者調查得知,武漢市市政府於1999年4月公布過一批特困企業,武漢第二麵粉廠所隸屬的武漢市麵粉集團也在其中,武漢第二麵粉廠也確實被武漢市政府列為30家改制企業之一。該廠副廠長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談到拒絕還款理由如下:一是麵粉廠屬於特困企業,無能力償還此案貨款;二是該廠正在進行改制,資產不能強制執行用於抵債;三是該廠尚未恢復正常的生產經營,目前只是維持代加工業務,無資金來源還債。

  法院判決書就這樣成了一張「白條」。

  萬般無奈,1998年8月新洲區糧食公司申請武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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