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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生命是垃圾嗎?

 2001-11-18 06:4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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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6日《浙江青年報》頭版頭條刊發的一篇報導令人驚悚:一位安徽擦鞋女在杭州彭埠鎮遭遇野蠻執法,危在旦夕,人被打50個小時後,仍昏迷不醒。10月3日上午10時許,傅敬芝在杭州江干區新塘村一弄堂裡為一婦女擦皮鞋。兩個江干區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執法隊員開著三輪摩托車過來,看到傅敬芝在擦皮鞋,一個跳下車,走向傅敬芝。傅敬芝急忙向弄堂裡面跑,這個執法隊員三步並兩步追上傅敬芝,「抓住傅敬芝後背的衣服,拎起傅敬芝狠狠往一邊甩去。傅敬芝整個人重重摔倒在地上,頭部撞到混凝土牆的牆角,身子碰向地上的混凝土土塊。頓時,傅敬芝前額血流如注,一叢頭髮連同頭皮被撞落,粘在牆角」。

筆者居於杭州,在這個美麗的城市已經不止一次親眼目睹那些「執法隊員」的「瀟灑」姿態:一次下班途中,見一「執法隊員」開著摩托狂追一個推手拉車的「違法者」,「違法者」奪命狂奔,從大街奔入小巷但很快被追上,在瑟瑟發抖中「繳槍投降」;一回是「五一」假日,在遊人如織的西湖邊,「執法隊員」開著摩托追擊賣風箏的婦女,當然那婦女手上的幾隻風箏很快成了「戰利品」。

今年來,全國諸多地方成立了城管行政執法局,行政執法局相對集中了環保、國土、衛生、文體、工商、公安等單位的部分行政處罰權,統一著裝、統一執法,解決「看到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到」這個老問題,這當然是好事。否則「無證攤販紛紛露面佔據人行道」之類的糟糕事情可能會愈演愈烈。但是,城管行政執法局的執法對象是「人民」而不是「敵人」,人民的生命財產不是垃圾!《中國青年報》有一篇題目為《人民的財產就是垃圾嗎》的文章反響強烈,不妨引上幾段:

聽說我市有關部門引進了一種車,只要在大街上看到哪個小商販違章佔道經營,或誰的自行車沒有停放在規定的白線內,執法人員就會把這些自行車或三輪車從「不長眼睛」的車主手中奪過來,往那臺水泥攪拌機一樣的車裡一扔,一陣轟響之後,出來的就是一堆被軋成麻花狀的廢鐵。

7月2日,我真切地見到了這駭人的一幕。我見到的這輛車,藍色的車身上寫著:「生活垃圾壓縮運輸車」。我路過的時候,看見執法人員正把一個佔道商販的一架鋼絲床和幾張床板投入到那臺「攪拌機」中去。巨大的汽錘頃刻間把它們軋得粉碎,有塊木屑甚至濺了出來,從我頭頂飛過。而另有一位執法人員正拎著一把只有在修鐵路時才能見到的大鐵錘奮力砸著商販的凳子,就像是在宣泄著仇恨。

作者說,我感到恐懼,不知是懾於那機器的力量,還是執法人員的粗暴;我感到恐懼,是因為我想不通,既然這輛車叫「生活垃圾壓縮運輸車」,那麼,人民的財產難道就是垃圾嗎?我感到恐懼,生怕自己冒犯了哪位「同志」,他一怒之下,把我也扔進這「攪拌機」裡去……

文章作者好歹沒有被當作垃圾扔進這「攪拌機」裡去,但還是有執法人員把「違法」的擦鞋女像扔垃圾一樣拎起來狠狠甩出去。我不知道這些執法者是不是學過江總書記對濟南交警的題詞:「嚴格執法,熱情服務」。或許他們是學過了,但總不會把「嚴格執法」領會成將「違法」的人民群眾當成歹徒甚至敵人來對付吧?若我們從空中俯瞰一個城市,看到到處在用「瘋狂野蠻」的執法手段來「獲取」所謂的「文明有序」,你會覺得這個城市是文明、有序、美麗、可愛的嗎?

城市管理的行政執法,是政府職能中的一種。在現代的法治觀念中,市場經濟中的政府擔負的應該是三種角色:一是「守夜人」,抵禦外來侵略,打擊犯罪,保障人民安全;二是「慈善家」,為社會提供困難救濟和福利保障;三是「經濟警察」,徵稅、預算,維護市場秩序,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那麼,把人民的生命和財產當作垃圾一樣甩出去的「行政執法」,符合了上面的哪一種?!(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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