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盧氏中藥材集團總公司總工程師張沖波,1997年以來,因多次撰文反映作為國家貧困縣的盧氏縣政府大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成了縣裡某些領導的眼中釘。某些領導竟授意公安部門以莫須有的罪名逮捕了張沖波。可是審來審去,卻審不出任何犯罪事實,只得作無罪判決。法院院長向縣委書記杜保干匯報時,杜怒氣沖沖地訓斥道:「你們都是一群笨蛋,弄了七八個月弄個無罪?給我判三年,必須得判!」法院院長無奈地向法官們傳達了領導的旨意:「杜書記認為張有罪,必須判三年。」於是,杜書記一句話,張沖波便被判了三年刑。
「領導說你有罪」,這話我們聽起來耳熟得很,絕非盧氏縣杜書記一人的「傑作」。河南省平頂山市原政法委書記李長河,因鄉鎮幹部呂淨一舉告他受賄,就指使司法部門將其抓獲,並要求一定要判刑。法官明知呂是無辜的,但迫於壓力,不得不違心地在判決時說:「老呂,你沒有罪,但領導說你有罪,我們也沒有辦法,請你理解。」於是,呂淨一就坐了一年牢。
瀋陽市老幹部周偉,因舉報慕綏新、馬向東的腐敗罪行,慕綏新怕得要命,多次要求有關部門「一定要判他的罪」,要「從重從快打擊,決不手軟」。在周偉被捕後,又指示:「不減刑,不翻案,不院外執行。」結果,反腐鬥士周偉硬是被開除黨籍,關了700多天,直到慕、馬東窗事發,才得見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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