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眾所周知,中外有兩個不同體系的小康生活標準:一個是以消費結構為參照係數的標準,即用於購買食物的支出在消費支出中所佔的比例在50%以下;再一個是以人均GDP(國民生產總值)為參照的標準,即指人均GDP超過800美元。而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資料,到2000年年底,中國GDP超過10000億美元,亦即人均GDP超過800美元。因此,政府宣布中國已總體進入小康初始階段---溫飽型小康,是有充分依據的。
但是,「總體實現小康」,只是一個「總體」上的概念,決不意味著我們所有的人口已進入了小康。據官方統計數據,1999年中國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5854元,農民純收入為2210元。儘管人均收入與人均國民生產總值不是一個概念,但是,我們卻又是可以以此為據,不難推算出城鎮人口與農村人口二者在人均國民生產總值上的差距。
如果我們以城鎮人口與農村人口純收入之比約為2.8:1推算,農村人口的「人均國民生產總值」則尚不足600美元。
而在中國大陸,農村人口約佔全國總人口的70%,故此,假如按照這一計算方法,我們不難得出這樣的結論:大陸雖然總體實現小康了,但是,佔人口多數的農村人口總體尚未實現小康。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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