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待遇」不如「外資待遇」

《人民日報.華東新聞》9月24日載文質問「為何『民待遇』總不如外商」,並舉了兩個例子作證。

一是一外企總裁來華參加商務談判,因護照簽證過期而被攔在了機場入關處。在有關部門的熱情幫助下,粗心的總裁在辦理若干手續後終於獲得一份臨時入境簽證,該總裁於是「對這裡的投資環境讚不絕口」;二是美方一投資者在內地考察中,突然得知家人重病,無奈返程機票已經售完,當地政府通過一系列工作硬是「挖」來一張機票,終於把這位外商送上了飛機。事後,外商復函表示感謝,但投資意向卻大打折扣:「在一個連購買了機票都不能保證登上飛機的地方,我難以想像其社會秩序是適合投資的。」

那篇文章的作者由此懷疑:「國內普通公民辦個臨時身份證還需要相當長的時間,外商入境卻這樣方便和快捷,難道我們期望中的國民待遇的市場環境,已經提前得以建立?」

明眼人當然都知道,這並不是「國民待遇」已經落實,而恰恰是「外賓待遇」還在作祟。也正因為有這一問,我也開始杞人憂天:進入WTO,到時候是不是說,給外資「國民待遇」,即意味著要「拉」到對內地企業服務的檔次上來?

在對外資企業「特事特辦」的程序和過程中,一直存在明目張膽地破壞遊戲規則的現象。而我們給外企「國民待遇」,主要指的是政策上與「內企」的一碗水端平;如果這個「水平」意味著現有的「內企待遇」,則很可能把他們嚇走。

那麼只有一個辦法,讓我們的內企在服務上也能享受「外資待遇」。讓他們接觸到的面孔更熱情,辦起事情來更簡單有序;沒有人為地刁難,而是儘可能地提供方便;沒有故意地拖拉,只有更快捷地處理。

而最重要的是,「有關部門」最好不再有看人下菜碟、肆意破壞遊戲規則的慾望和條件,不論對外資還是內企,都能在一視同仁的前提下辦好每一件事。如此,內企才不會有朝不保夕的擔憂,外資才不會有「購買了機票都不能保證登上飛機」的後怕,這樣的「國民待遇」,才算到了位。

都在說WTO,都在講「入世」規則,依我看,如果要讓「入世」後的對待外資的「國民待遇」真的能夠吸引人,先讓「內企」能夠享受到「外資待遇」的水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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