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貴州省貴陽市公安局將1978年在北就建立當時第一個民間社團- -「啟蒙社」的持不同政見者莫建剛傳喚到公安局,訊問和污蔑反對恐怖主義的正義行動。莫建剛同公安局政保處處長賈躍華進行針鋒相對的抗爭。
賈躍華:你必須老實交待你對美國「9.11」事件所寫的文章和簽名的過程。
莫建剛:那是我對「9.11」恐怖事件的強烈譴責,是我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 五條賦予公民的神聖權利。
賈躍華:你信不信,我們會把你抓起來。
莫建剛:坐牢算什麼,我們骨頭硬,生要站著生,死也站著死!
賈躍華氣得臉色發青。
莫建剛又說:「你這種形象,使我想起小說和電影中的國民黨特務處長徐鵬飛。
賈躍華:你寫文章譴責恐怖主義,分明是向美國乞求美元。
莫建剛:江澤民先生向全世界發表聲明強烈地譴責恐怖主義,難道也是向美國乞求美元嗎?
賈躍華理屈辭窮,但卻繼續糾纏了幾個小時。最後,又提出兩條無理要求: 1. 不許參加聯署簽名。 2. 今後寫文章要送給公安局審查。 看來,中國國內一些地區的政治警察權力無限,愚昧至極,竟然要同他們的中央政府對著幹,要打擊譴責國際恐怖主義的公民,還要審查公民寫的文章。到底是依法治國還是 以警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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