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吐露出逃加拿大三年經歷
遠華集團走私大案經三年來的力審,基本結案,該集團被北京中央『四二零專案組』指控在廈門530億元的特大走私案中,走私貨物252億元,偷逃稅款115億元,是該特大走私案的龍頭。而更嚴重的是,賴昌星被指在建立他的走私王國的過程中,以各種各樣的手段,包括金錢、女色,拉攏腐蝕中共各級官員,上至中央副部長、廈門市委副書記、副市長、福建省公安廳副廳長,下至一般幹部。世人矚目的「紅樓」,就是賴昌星當年拉攏腐蝕官員下水的據點。目前,涉及該特大走私案的人員,已有12人被判死刑,其中8人已執行,6人被判死刑緩期執行,17人無期徒刑,另有數十人被判數年至數十年不同的刑期。但作為該案主要涉案人,賴昌星目前卻遠在加拿大西部的溫哥華,過著「好山好水好無奈」的生活。
日前,遠華案主腦賴昌星獲加拿大難民法庭批准有條件保釋,交付了8萬加元(約40萬零4千港元)的保釋金。賴表示,會先集中精力應付難民聆訊,如果有時間,會找點小生意做,並且會以他在美加註冊了的遠華公司做生意,隨著遠華案的審結,引渡賴昌星回國再度成為人們關注的一個熱點。近3年來,中國政府與加拿大政府就賴昌星的引渡問題不斷交涉,而賴昌星本人在加國更是不斷放出各種「狠話」,尋找難民身份等,引發人們的關注,本刊特派記者赴加拿大對賴昌星進行了一次專訪,同時就其本人在加國3年經歷,進行了一次完整的披露。
兩次出逃,均有內線通報
那年,賴昌星西裝革履,顯得意氣風發,手持大紅請柬來到了香港灣仔剛剛落成的會議展覽中心新翼。他是在香港新華社有關部門的推薦下,作為嘉賓前來出席香港「九七」回歸慶典儀式。慶典場地佈置得莊嚴、高貴,上上下下,裡裡外外,周遭都是他最喜歡的紅色;會場內冠蓋雲集,除了中英雙方的高官,香港本地出席者非富則貴。望著這週圍的一切,賴昌星無限感慨:十幾年的奮鬥,總算有了這出頭之日,終於從福建晉江偏遠的燒厝村鄉下,擠進了這個人上人的上流社會。但此時此刻的他,萬萬沒有想到,僅僅在兩年之後,他卻要倉皇逃離這曾讓他無限風光的地方。
他非常熟悉這一帶,就在離他站的位置數百米遠的「會景閣」,他就擁有數套每套價值逾千萬至數千萬港元的豪宅;在不遠處的銅鑼灣,他的「遠華酒店」正在裝修當中,不久即可開業;在寸土寸金的中環,他在遠東國際金融中心,擁有一整層的寫字樓;還有在中環半山和北角半山,在淺水灣和深水灣,他還有不少的不動產。可是這一切,他都要統統放棄。賴昌星沒有想到,他一家逃離香港時,竟只有帶著幾箱衣物和日用品,因為一切都來得太突然了。
賴昌星攜其妻曾明娜和三個子女,是在1999年8月14日由香港直飛加拿大溫哥華。據北京中央「四二零專案組」稱,賴昌星是在獲得北京和福建有關高官的通風報信之後,才匆忙逃離香港的。而在此之前,賴昌星等人曾在同年6月11日,成功逃脫了「四二零專案組」組織的第一次抓捕,「按計畫從深圳口岸出關」,而且是由內線引帶偷渡出境的。
「四二零專案組」原計畫是準備在6月20日之後才動手抓人的,但由於消息的泄漏,賴等人提前出逃,使計畫嚴重受挫。據稱,有關抓捕行動計畫是有人在6月10日晚通報給賴昌星的。賴又在8月9日,「自認為神不知鬼不覺地回到了廈門」。但其行蹤還是很快被「四二零專案組」發現。8月10日晚12時30分,當「四二零專案組」人員在北京國家公安部指揮中心,以賈春旺部長的名義,通知廈門市公安局立即組織警力,實施抓捕賴昌星時,原以為成了籠中之鱉的賴,又一次平安出逃。賴昌星同樣由深圳出境,在「深圳邊防內線人物」護送下,順利回到了香港。
根據「四二零專案組」的說法,向賴昌星通風報信者是福建省公安廳前副廳長兼福州市公安局局長莊如順。他通知賴從福建出境不安全,因為「福建一線都已布控,廣東還不知道」。莊如順還告訴賴昌星,在香港也不安全,最好走得遠遠的。就這樣,賴昌星一家來到了加拿大。
隱居溫哥華做「寓公」一年後在加拿大賭場被捕
到了加拿大之後的賴昌星,人生地不熟,小學都沒有讀幾年的他,英文更是一竅不通,在異國他鄉,猶如瞎子和聾子。幸虧溫哥華是個華人較多的城市,加上「有錢什麼都不怕「以及朋友的幫忙,一家人在溫哥華住了下來。先是花了130萬加元(折合人民幣700萬元),在溫哥華西區富人聚居的西57街買了一棟獨立洋房,過起了寓公的日子。
但賴昌星耐不了寂寞。多少年來,他在中國大陸和香港,結交的權貴無數,從掌握實權的高官,到著名的演員和歌星,雖不說是夜夜笙歌,卻也是熱鬧慣了。因此,半年之後,他又開始在溫哥華活躍起來。
公平地講,賴昌星也並不是一個好色之徒,除了他的結髮妻子曾明娜之外,他說多年來只有一個情人。這個叫蔡玲玲的女人是他20年前在石獅做小生意時認識的,後來還為他生了一個男孩名賴文東,在賴昌星的四個子女中排行最小。賴本人對這件事其實不願多談,認為把事情曝光了對那個女人很不公平。
賴昌星自認為對吃的要求很低,也不喜歡女人。但他的愛好卻是一般人玩不起的。比如他的那部「奔馳」600型防彈轎車,即充分說明瞭賴昌星的揮金如土和愛出風頭。那是在香港「九七」回歸慶典上,國家主席江澤民到達會場,他的座駕頓時吸引了賴的目光。慶典之後,當賴獲知該輛「奔馳」600型防彈轎車即將拍賣,即懷著志在必得的決心,以1200萬元的高價,將該車據為己有。現在,這輛車就作為實物之一,成了「查處廈門特大走私案展覽」的展品,擺放在他當年的總部樓下供人觀賞。
賴昌星的另一個愛好,也是用金錢堆起來的。在廈門和香港時,他或是三天兩頭親赴澳門賭場,或透過電話下注。幾年來,他輸掉的錢數以億計。而且也是因為賭博的原因,把遠華集團送上了斷頭臺。賴昌星承認,是他的副手、遠華集團原副總經理到澳門賭博,輸掉了借來的數千萬元,在還錢無門,向賴昌星勒索1億元不成的情況下,於1999年初向朱金容基總理寫了舉報信,揭開了遠華集團和廈門特大走私案的蓋子。
賴的副總是解放軍某軍原副軍長的兒子,曾因開過柯達膠卷的地下工廠,被泉州市工商局拘留,賴昌星受其哥哥的委託,前去解救,因此相識,並結成了生意夥伴。賴的副總這封舉報信共74頁,被中央信訪辦定為「絕密級」,編號「A07」。該信引起了江澤民和朱金容基的極大關注,江並簽下了「觸目驚心」四個字。不久,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干於4月20日作了批示,並由即日起成立了「中央四二零專案組」,開始進行明查暗防,並於同年8月正式進駐廈門,開始了為期近兩年的廈門「查私」風暴。
巧合的是,賴昌星的遠華集團最初觸礁,起因於其副總的賭債;而賴昌星後來在加拿大被加移民部以涉嫌違反移民法拘捕,也在賭場。2000年11月23日下午,在美加邊境「尼亞加拉大瀑布賭場」邊的希爾頓飯店,賭了幾場之後的賴昌星正在飯店房間裡,觀看中國官方有關廈門海關前關長楊前線和福建省公安廳前副廳長莊如順審判情況的錄影帶,心情頗為不好,準備散散心並順便吃點點心時,被早已埋伏在外面的加拿大皇家騎警以「違反移民法」拘捕。
與「四二零」溝通,暴露在加行蹤
在此之前,除了經常出入加國西部和東部的賭場之外,在加拿大住了一年多的賴昌星,已經不是驚弓之鳥,膽子逐漸大起來。他開始與香港和澳洲的親戚聯絡,進而敢和中國大陸的親戚朋友聯繫,而且有時也打電話到「四二零專案組」,「和他們溝通溝通」。最開始,他用的是在美國登記的兩部行動電話,以此迷惑「四二零專案組」,造成了他是在美國的假象。賴說,「四二零專案組」的人當時以為他有美國的證件。據瞭解,訓練有素的「四二零專案組」心理專家與賴昌星溝通良好,達到了首先穩住賴昌星的目標。他們除了向賴宣講政策,希望他回國投案自首外,也與他拉拉家常,逐漸鬆弛了賴昌星的神經警戒線。結果是,賴後來乾脆不用那兩部用來掩蓋其真正行蹤的行動電話,暴露了他的真正所在,而且,與「四二零專案組」的通話也更加頻繁,而「四二零專案組」進而動用了賴
的大哥賴水強,頻頻向賴昌星發起心理攻勢。
有人說,如果賴昌星當時耐得了寂寞,隱姓埋名,「四二零專案組」要找到他,可能還得花相當長的時間。但他高估了自己的能耐:十幾年的時間,上上下下,該打點的都打點了。他相信這張關係網,早晚都將為他擺平一切。而且,賴昌星認為自己沒有做錯什麼事,「認為事情總會查清楚的,就無所謂」。他還認為與有些政府官員即使有一點金錢的往來,也是正常的,「中國的法律也沒有說當官的不可以向商人借錢,我只是知道不能交換(利益),至於有困難借來借去,是很正常的。如果我借給官員有罪,(那麼)借給老百姓也有罪,也要抓來判,要平等,一樣的嘛」。
他覺得理直氣壯,因此當「四二零專案組」表示要帶他大哥賴水強到加拿大和他談談時,他也同意了。「四二零專案組」派出的三個人,由原公安部處長劉曉輝帶隊,領著賴水強,應溫哥華一家有中資背景公司的邀請,以談糧油和木漿生意的名義,持中國的公務護照,於去年五月底飛抵溫哥華,在溫哥華住了兩個星期,與賴昌星見了幾次面。
據瞭解,劉曉輝等人為了節省經費,下榻的酒店條件很差,賴昌星還幫他們找了一間條件較好的,但劉曉輝又覺得太貴,最後搬到由賴昌星幫他們在溫哥華市中心租的兩套公寓裡。雖然賴昌星讚揚劉曉輝等人是「中共非常好的官員,廉潔又吃苦」,但他說當他發現「他們要騙我回去之後,我就不見了」。賴表示:「他們叫我注意,說最擔心我安全的,是他們專案組的人,他們擔心有人會來把我殺掉,他們要保護我回去。」
賴昌星說,劉曉輝還帶來了「四二零專案組」的口頭承諾,保證他回國之後不會死,而且可以有「想像不到、出人意料的處理」。其實不單是口頭承諾,「四二零專案組」還給賴昌星帶去了一封題為:「對在逃犯罪嫌疑人賴昌星的承諾」的「絕密」信。信中表示,賴昌星如能夠回國投案自首,「四二零專案組」將給予六項承諾。這六項承諾包括:一、可以寬大處理,不判處死刑;二、若有重大立功表現,將依法給予特別寬大處理;三、對賴昌星妻子曾明娜不予緝捕;四、對曾明娜、蔡玲玲以及他們的子女不予遣返;五、允許賴昌星上述親屬出入中國大陸及在大陸就學、就業;六、在依法應沒收、追繳的賴昌星、曾明娜的資產中,預留一定數額供其子女生活、就學。
但劉曉輝等人還是無功而返。而北京方面卻也下定決心,要把賴昌星捉拿歸案。因此,就在劉曉輝等四人還在溫哥華勸降賴昌星的同時,中國公安部透過國際刑警中國國家中心局,於去年六月五日正式知會加拿大皇家騎警駐北京聯絡官考林.華克,要求根據中加兩國警方的諒解備忘錄提供協助,並在賴昌星夫婦於去年11月23日被加拿大警方拘捕後,於12月10日向加拿大方面提交了賴昌星「走私犯罪的證人口供」,並在此後多次陸陸續續提供相關證據,亦應加方法庭的傳喚,派出人員赴加拿大作證。
事實上,也就在「四二零專案組」人員與賴昌星會面,中國公安部正式知會加方的同時,賴昌星已早已納入加拿大皇家騎警和移民部的視線。一舉一動都在加當局的記錄之中,比如,賴每次進出賭場的時間、接觸的人員、在賭場的賭博情況和金錢出入情況等,加方都有一本明細帳。因此,當賴昌星被加拿大皇家騎警拘捕後,被控的罪名除了「違反移民法」之外,還有與黑社會往來,以及在賭場放高利貸,但賴昌星都否認了這些指控。
與「四二零專案組」的人會面之後,賴昌星似乎感覺到有一種危機在逼近。於是,去年11月,他以90萬加元,比原買價虧了40萬加元的價格,賣掉了在溫哥華西57街的豪華住宅,並於13日搬進了位於本拿比都會城附近麗晶廣場17樓的一個單位。據賴昌星表示,他總是感到有人在時刻跟蹤他、監視他,此外,他也考慮到「四二零專案組」人員勸告他的話,開始擔心自身和家人的安全問題,因為他確實知道了太多不該知道的事。
賴昌星的新居麗晶廣場17樓那個約140平方米四房兩廳的單位,確實比西57街那間獨立洋房安全許多。樓下有24小時保安,電梯要有密碼磁卡才可以開動。所以,外人要隨便進入並不容易,但警察卻是例外。與賴昌星在加拿大東部「尼亞加拉大瀑布賭場」附近被捕的同時,其妻曾明娜也在麗晶廣場的家中被加皇家騎警帶走,留下尚未成年的兩子一女。此時剛好是他們搬進新居的第十天,搬家時的裝箱有些還未打開,但警方懷疑這是賴隨時準備逃跑的證據。
自賴昌星一家於1999年8月14日持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免簽證進入加拿大,到賴氏夫婦去年11月23日被加警方拘捕,他們已在加拿大居住逾1年。加拿大移民部以「違反移民法」對他們提起訴訟。11月28日溫哥華移民法庭開庭那天,吸引了近50名中英文媒體的記者到場採訪。此後的各次聆訊,賴案亦一直是中英傳媒的焦點。
其實就在與「四二零專案組」的劉曉輝等人會面,並拒絕了對方開出的六項承諾、拒絕回大陸投案自首後,賴昌星的危機感與日俱增。日思夜想,多方權衡之後,他終於在去年6月份向加拿大移民當局提出了難民申請,並得到加移民部原則上接受申請的答覆,於去年10月24日填寫了有關表格。但一個月後,夫妻倆卻分別在加東和加西被警方拘捕。
賴昌星無錢雇保安「看守自己」,再回監獄
何時引渡回國,再成熱點
賴昌星被關在溫哥華市中心中國城附近東科達娃街卑詩省預審監獄,其妻曾明娜則押在本拿比的女子拘留中心。
「每天睡覺時間,你要起床不起床都可以,只是每天按時進去、按時出來(放風),出來時,你要再回去睡覺也可以。」
賴昌星說,獄警都很好,很文明。但他就是吃不慣一天三頓的麵包片或牛肉。
記者:你在拘留所裡平時做些什麼?有沒有看書?
賴昌星:很少看書,我文化水平很低,小學沒讀完,很小就出來做事,但我很能吃苦,不會偷工減料。現在只是每天不固定時間做一小時運動,打打電話。運動是排球、籃球。這裡的法律制度很好,被抓進來後,他們不會打你的。有雙人房,有單人房,房間裡有衛生間,但洗澡要去外面的洗澡間,大廳可以打電話,市內是免費的,跟獄方可以對話,他們都挺好的,也不會跟你講什麼。
記者:你從廈門、香港原來的生活,到現在這樣的日子,有什麼感受?
賴昌星:我沒有考慮這點,因為我本身就是苦出身的,即使是在好的時候,我吃的也很簡單,天天都是地瓜稀飯和咸菜,很少跟人家去吃一頓好菜,我吃不來那種,而且我吃飯很快,一兩分鐘就完了。有時客人來,請他吃飯,我外邊安排一下就走了,我自己跑去工廠食堂吃。我有五個食堂,廈門的職工有差不多五百人。
除了在規定的時間進到監倉裡,賴昌星每天都會在監獄裡做做運動。監獄裡可以打電話,但只可打出,不能打進,市區電話是免費的,因此除了經常與家人通通電話,他也常用IP電話卡,與香港和大陸通電話,隨時掌握「天下大事」,當然,他最關心的還是與他有關的人與事。
賴氏夫婦雖然分別關在不同的監獄,失去人身自由,但他們卻充分利用加拿大監獄提供的這種條件,每天都通電話。方法是:兩人分別打電話給家裡不同的電話,再由子女把話筒對在一起,一家人就這樣共敘天倫。
經過賴昌星的第一任律師團逾3個月不斷的努力,賴氏夫婦是於今年3月9日暫時離開監獄,回到家中的。一家人經過3個多月的分離,終於獲得了團聚。但這個短暫的團聚,代價卻是昂貴的。根據移民法庭的規定,賴昌星在家軟禁期間必須自雇保安公司看管,「以防潛逃」,費用當然必須自負,每星期為2萬加元(約人民幣10萬8千元),而且只可以在家裡活動,除了到醫院看病或到律師樓之外。每天24小時,門外有監視他的保安公司人員,門內和屋裡四周有監視器。賴昌星不能「越雷池半步」,只能站在客廳的落地窗前,看著遠處加拿大的青山綠水,看著樓下的車水馬龍,覺得很無奈。他坦言:「心情很不好。」他當初匆匆離開香港時帶出來的錢已所剩不多。這些年,他從來沒有為錢發過愁,即使是離開香港時,到溫哥華的頭等倉單程機票25000港幣一張,他眉頭都沒皺一下。
但現在,風光的日子已如昨日黃花。更可悲的是,外界還以為他還有很多錢,包括他的律師。從5月20日開始,賴昌星日益坐立不安,算一算,自3月9日回到家以來,都已經快11個星期了,單單保安公司的費用都已經超過20萬加元了。還有律師這些天來,天天在催帳。怎麼辦?賴昌星當機立斷,5月24日晚上做出了返回監獄的決定。
第二天上午去溫哥華市中心的律師樓時,賴昌星和曾明娜都帶上了各自的衣物用品。在當天下午四時多,從律師樓被帶返卑詩省預審監獄和本拿比女子拘留中心。賴昌星的第一任律師波頓也於同日下午發表聲明,表示從即時開始,已經不再向賴氏夫婦提供法律服務。
此後,賴昌星又開始吃他很不情願入口的牛肉和麵包,又開始面對一個接一個的難民資格聆訊。與此同時,北京有關部門也抓緊引渡賴昌星回國受審的行動。北京似乎為此盡了最大的努力,除了透過外交途徑與加方交涉,並以書面形式向加方做出了引渡賴昌星回國後不會判他死刑的保證,總理朱金容基也於5月21日在新加坡透過傳媒做出了同樣的承諾。但是,由於加拿大的法律制度和法律程序,外交壓力和政治壓力的效果可能有限。
日前,遠華案主腦賴昌星獲加拿大難民法庭批准有條件保釋,交付了8萬加元(約40萬零4千港元)的保釋金。賴表示,會先集中精力應付難民聆訊,如果有時間,會找點小生意做,並且會以他在美加註冊了的遠華公司做生意。
但賴氏的命運並不會就此畫上句號,中方還在竭盡全力加緊引渡他回國。而何時回國,看來還需要一段時間的較量。
採訪手記我終於訪問到華案關鍵人物賴昌星,與他談了四小時,他卻說還有很多人與事未能盡情說出,但是否還有機會講出來?
中國大陸最後一次見到賴昌星是九九年六月的一天中午,在廈門悅華酒店大堂門口。當時賴昌星在廈門還是個叱吒風雲的人物。神情淡然的他正走向座駕,一部價值據說達150萬的黑色防彈「奔馳」轎車。當時我還不認識他,沒和他打招呼。
而最近一次見到賴昌星,卻是在溫哥華市中心華埠邊上的東科達娃街卑詩省預審監獄的會客室裡。和他面對面,不敢相信這就是那位神通廣大、據稱有數十億身家的遠華集團董事長。這位充滿「傳奇色彩」的人物,正是中國總理朱鎔基堅稱要捉拿歸案的嫌犯。
個子不高、身材微胖的賴穿著淺綠色囚服,頭髮整齊,臉色紅潤,講話時中氣十足,一點也沒有囚犯的頹廢樣。他友好地用閩南話和我打了招呼,一坐下便開始進入正題,因為我們都知道,訪問時間是受限制的。
賴昌星被認為知道太多不該知道的事情,在見面前,他幾乎天天打電話給我,表示要和我聊天的事,「沒有幾個小時是聊不完的」。他的普通話比意料中的好,因此我們的訪問也改用普通話進行,偶爾參雜一些閩南話,以更準確表達意思。
這次訪問賴,其實經歷曲折。去年11月中,我確認賴在溫哥華後,曾抱著一線希望,飛到了那裡碰碰運氣。但茫茫人海,談何容易。我開著車幾乎轉遍了大溫哥華地區所有他可能出現的地方,希望奇蹟出現,最後甚至打算登報找人。
說來也巧,那次我到溫哥華四處找他時,尋問的第一個地貝那比都會城警署,離賴新家麗晶廣場相距只有二十米,屬於同一個建築群。11月16日上午,當我走進該警署說明來意時,警員臉上的表情,想起來好像有異,他們表示無法協助,但我離開前,他們讓我把有關的報導和賴的圖片,借他們複印。我懷疑,他們當時可能知道賴已搬到那裡作他們的鄰居。
賴那天是在加東尼加拉瓜瀑布附近一個賭場被捕,妻子曾明娜則從家中被帶走。他們的小孩說,兩名警員穿著便服下午一時到賴家,兩點把他們的母親帶走,說是要問她一些問題,並沒說逮捕她,因此他們也不以為意。但兩小時後,一名警察通知他們的父母已被捕。
賴昌星和曾明娜的兩個兒子分別為18歲和16歲,小女兒14歲,三兄妹住在這個1500多尺的公寓裡。賴與妻子分別關押。賴的大兒子俊偉讀十一年級,個子瘦小的他跟我說,爸爸要他好好讀書,「不要走他的路」。二兒子思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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