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昨天(星期一)以間諜罪和行賄罪開始對方富明進行審判。
審訊進行了七個小時後結束,但是法庭沒有做出判決,只是宣布對新的證據進行進一步聽證。新的聆訊時間也還沒有確定。
「喪失機會」
美國駐華使館派遣一名外交官出席了審訊。但是方的律師科恩說,方富明的兒子從香港、朋友從中國東南省份專程前來北京,卻被拒絕出庭旁聽。
科恩說,中國當局曾經通知他,對方富明的審訊將是公開審訊,但事實卻恰恰相反。他說,封鎖審訊,中國喪失了一個證實自己審訊公正性的機會。
科恩還抱怨說,法庭同時拒絕了他提出的延緩審訊一個星期、以便他們有充足的時間作準備的請求。科恩說,他們直到10月9日才得知對方富明的審訊日期。
雙重控罪
方富明現年66歲。中國方面表示,他涉嫌通過中國一家國有能源公司的工程師非法獲得43份國家機密文件。方富明被扣留之前在香港一家能源公司任職。方富明還被控行賄24萬5千元人民幣(合2萬9千5百美元)。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鮑潤石本月早些時候表示,中國長時間扣留而不起訴方富明,違反了國際準則。
熟知中國司法制度的專家表示,方富明被定罪後很有可能被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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