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請別再污辱「普通老百姓」

《天涯》雜誌有個挺有意味的欄目《民間語文》。所謂「民間語文」並非指稱它們說的都是平頭百姓的事,而是指資料來源於非官方渠道或不見刊於官方文書。比如今年最後一期刊出的《胡長清悔過書》,就顯然是這類文章。

胡長清被「雙規」後向「尊敬的領導」「謹呈」了這篇不長不短的悔過書。應該承認此時的胡長清寫的這個「悔過書」,比案發前兩個多月寫的自我「剖析材料」謙虛多了。胡長清曾在「剖析材料」中反覆標榜自己在「嚴於律己方面能夠把握住自己」,標榜自己是「三清」幹部即「清明」、「清閑」、「清靜」,並敢在江西省政府黨組民主生活會上,對善意提醒他的中央巡視組領導當面拍桌子,似乎底氣甚足。(見中共廣西區紀委主辦的《新時代風紀》月刊2000年第9期第37頁)如今他意識到問題被抓住,腰桿硬不起來了,非但不敢再對自己在江西沒有多少實權公然表示不滿,而且必須猜測落下了什麼把柄,作些避重就輕的交代。於是,他「悔恨萬分」地講出自己對別人給他找的「女朋友」「不加推辭」,帶去澳門「逍遙走一回」;講出「有幾個民營個體老闆相約為辦事出個面,吃一頓飯,我就答應去……」

胡長清的悔過書聲稱自己是「用對一個共產黨員的基本要求來深刻剖析自己,查找墜入深重泥淵的根源」。果然寫的四條反省條條不離共產黨員的標準:一是黨性嚴重不純;二是黨性觀念非常淡薄;三是把黨的宗旨忘得精光;四是黨的組織紀律性太差。總之,他這是在對自己「高標準嚴要求」,自我思想批判從嚴,希望組織處理從寬,「迫切而真誠地懇請組織保留我的黨籍,在黨的懷抱裡重新接受改造。」就是這麼一篇作誠懇狀的「悔過書」,他的字裡行間仍然覺得自己比普通老百姓高一等。檢討自己「黨性嚴重不純」,說什麼是「帶著濃厚的小農意識和非無產階級思想進入黨內」的;交代自己攜妓澳門游時,先說自己「平時把自己混同甚至還不如一名普通百姓」----好一個「甚至」,彷彿自責頗重!

這樣一個五毒俱全的官場流氓居然還敢自視比普通老百姓人格高一等,豈不是對普通老百姓的惡毒污辱?

如果說此時的胡長清是不見棺材不掉淚,還心存僥倖以為所暴露的案情不重,還想保住黨藉以圖東山再起,那麼一些令人髮指的醜行已曝光的黨員幹部,當地紀檢監察部門在結案時仍然保留其黨籍,又是為什麼呢?

例如,據《大河報》報導,今年6月12日晚,河南浚縣新鎮以副鎮長張朝亮為首的7名幹部到鎮政府附近的「豫州飯店」喝酒。在包房裡,他們叫來飯店一名未滿16歲的女孩為其服務。其間,這夥衣冠禽獸以檢驗女服務員是否處女為由,把該女褲頭、乳罩脫掉,7人無恥地對該女猥褻長達數小時。不久前,7人被全部開除公職,兩個為首的被依法逮捕,自是罪有應得。令人不可思議的是,其中6名黨員,4人被開除黨籍,還有2人被「留黨察看」。也就是說,他們還是共產黨員,還是比普通老百姓「先進」一些「光榮」一些!就算這兩個人不是倡議者,沒有動手,沒有起鬨,可是他們畢竟在場,他們即便不敢挺身而出制止這種野蠻的暴行,不敢打110舉報,難道連退出都做不到嗎?就算他倆不是人渣,難道可以算是一個稍有良知和羞恥感的良民嗎?如果說他倆是忘記了共產黨員的身份,把自己「混同於普通的老百姓」,豈不是放肆地作踐中國老百姓?我相信,中國普通老百姓還不至於這麼鮮廉寡恥喪盡天良。

這樣的例子並非個別。湖北鶴峰縣司法局那兩個下鄉驗收「普法」而公然攜妓同吃同睡的正副局長,事發後受到的黨內處分也是「留黨察看」。

正是這樣的從輕發落,無言地助長了一些黨員幹部的特權意識和作姦犯科的狂妄,使他們喪失了做人的起碼道德,並且不知天高地厚。所以,才有了徐炳松、李乘龍等大貪官案發後,甘願去做「普通老百姓」戴罪立功的「誠懇」表白。

「領導我們事業的核心力量是中國共產黨」,如果治黨不嚴、黨風不正,就不可能治政從嚴,就必然會官風不正、民風不正。倘若不僅將共產黨員混同於普通老百姓,甚至將對黨員的要求分明降低到一個普通人的道德底線之下,怎麼能不敗壞共產黨的信譽和權威而教人寒心?

(南方週末)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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