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舉報人的角度看,舉報很困難。不僅獲取確鑿的證據難,要擺脫那些有權有勢的被舉報人的控制更難,下決心舉報腐敗分子的人起碼得做好承受各種打擊報復乃至賠上身家性 命的思想準備。舉報難,更顯得舉報人精神可嘉。因舉報而查獲了大案要案,舉報人功不可沒。舉報人理應受到表彰並獲得重獎。
從反腐敗的需要看,舉報又很重要。這些年查處了那麼多大案要案,有幾起是腐敗分子自己「對照檢查」出來的?除了那些極不謹慎的涉案人被當場抓獲以及拔出蘿蔔帶出泥以外,大都是根據舉報人舉報的線索而查出來的。儘管舉報很難,但畢竟還有人在舉報,這使腐敗分子多少還有一點顧忌。表彰並重獎舉報人,使越來越多的人敢於舉報,也有利於逐步形成民主監督的風氣。
說到要不要表彰舉報人,就不能一概而論了。
要不要表彰舉報人,不能只是「按理」說,還要考慮到實際效果,尤其要考慮到舉報人生活安寧人身安全,讓那些已經為反腐敗鬥爭付出了代價做出了貢獻的人平平安安過日子。不能因為案子已破,被舉報人已鋃鐺入獄就認定舉報人安然無恙。判了徒刑的還會出來,判了死刑的還有曾經攀附在這棵「大樹」上的「猢孫」,或曾經因為他一人「得道」而跟著飛升的「雞犬」,由於你的舉報而使他們的發財夢陞官夢以及其他種種好夢美夢成了泡影,誰能保證他們不會心存惡念?公開表彰了舉報人,就使他們的報復有了明確的目標。
並不是說理應表彰的舉報人一概不要表彰。瀋陽那位因舉報慕綏新、馬向東一夥而被開除黨籍送去勞動教養的老幹部周偉,我看就應該而且必須公開表彰。這是對周偉的舉報行為的肯定,是對貪官們加在他頭上的種種不實之詞和罪名的洗雪,也有利於在廣大幹部群眾中樹立起與腐敗分子作鬥爭的正氣。周偉原本就在慕綏新馬向東這股惡勢力的視野之內,一直就是他們必欲拔除而後快的眼中釘肉中刺,公開表彰周偉,也不會徒增隱憂,倒是能讓更多的市民知道周偉,即使慕綏新馬向東一夥的「猢猻」、「雞犬」想對他下手,也會增加不少難度。
然而,據《南方週末》報導,這位無論「該不該」還是「要不要」表彰都不應該有疑問的周偉,不但未受表彰,而且連他被開除黨籍勞動教養時被橫加的種種罪名至今仍未有一個公正的說法,這就未免使人遺憾。
看來,問題並不在於「該不該」或「要不要」,而在於怎樣改善舉報人的生存環境。對於舉報人來說,能讓他們舉報有門,舉報有效,能使他們的民主權利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得到保障,比任何表彰或獎勵都迫切而且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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