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日報報導,關封,是海關內部作業環節對進出境貨物、物品實施監管的聯繫憑證。他說:「1998年底或1999年初的一天,吳宇波對我說,王泰成有一艘代理的廈門船進境時,沒有辦理海關手續,現在要辦理出境手續,由於時間緊,王泰成要刻假章來不及,讓我幫幫忙。之後,一個叫王偉的人,拿來一張『船舶出境手續辦理聯繫單』,我做賊心虛,玩了個小把戲,將驗訖章的號碼遮蓋起來蓋。幾天後,王泰成在輪渡停車場給了我5萬元酬勞。不僅如此,侯小虎甚至親自動手,私刻海關印章,在家中偽造單證,根本就不用通過海關這個關口。」
按照走私成品油的流程圖蒐集證據,發現除市中燃17船次的成品油有書證外,其他船次均沒有找到有關書證,也無法證實是以截留關封的手法走私的。
調查工作陷入僵局的時候,對油庫進行的調查卻取得了重大進展。搞清了賴昌星走私犯罪集團走私成品油在境內運作的一些重要手段。
8月下旬至9月初,在辦案人員對東方公司有關人員調查的過程中,發現東方公司走私進口的很大一部分成品油,都儲存在廈門博坦油庫。而租借這些油庫的,是像嶼新大地進出口有限公司(下稱新大地)。這個新大地是某單位與香港銘輝行興辦的合資公司,總經理叫王燕棣。
辦案人員對新大地公司進行搜查時,發現了一份遠華公司與新大地公司1997年1月1日簽訂的合作協議,遠華公司將其擁有的一套商品房,作為新大地公司的辦公場所,雙方合作經營轉口貿易,新大地公司負責具體實施。這家新大地佔用的地盤,其產權就是遠華公司的。顯而易見,這家公司,是賴昌星用來走私的一個「殼」。辦案部門領導立即果斷下令,捉拿王燕棣。
不久,王燕棣在深圳落網,交代了新大地與遠華勾結的許多細節。
王燕棣1995年初經人介紹和賴昌星相識,從此往來頻繁。1996年初,王燕棣策劃成立了廈門像嶼新大地進出口有限公司。該公司既不用出錢,又不用僱人,只要為賴昌星走私簽字、蓋章,充當俯首帖耳的走卒就行。
直接「做油」沒有油庫是不行的。賴昌星想到了中外合資的博坦油庫。這個油庫總儲油量為20萬立方米,其股份由中方石油公司佔40%,荷蘭某公司佔40%,香港大慶公司佔20%。董事長是福建省石油公司廈門分公司的總經理陳燕新。
陳燕新,48歲,肥頭大耳,在福建省的石油行業可謂權勢顯赫。辦案工作全面開展之前,他已調任福建省石油公司的總經理,是響噹噹的福建石油巨頭。賴昌星是黑道成品油走私的大老闆,陳燕新是白道成品油的大老闆,一言九鼎。賴昌星和陳燕新都是道道地地的晉江人,連罵娘的話都一樣,只不過一個嗓門粗些,另一個嗓門細些。
1996年5月下旬,賴昌星通過他的狐朋狗黨扯上了陳燕新,他要向身為「博坦」董事長的陳燕新轉租已租給其他客戶的油罐。幾番談判都是在佳餚美酒,「皇家禮炮」、「路易十三」中進行,還請廈門市委副書記劉豐、海關關長楊前線作陪,更何況身旁還有絕代佳麗相依相伴。
賴昌星是個大胖子,陳燕新也是個大胖子。觥籌交錯之際,賴大胖子頭腦清醒,無時不在觀察著陳大胖子。而陳大胖子則迷迷糊糊,整個心思放在嗲聲嗲氣的小姐身上。
酒酣耳熱,賴昌星適時提出了租罐的「小要求」,還承諾海關、商檢方面的問題,不用陳燕新費神,至於報酬,只要陳燕新開口,要什麼有什麼,最後商定將遠華大酒店股份的5%,相當於200萬元,饋贈給陳燕新。陳燕新笑納了。
從此,他們成了鐵桿「兄弟」,賴昌星源源不斷地向陳燕新輸送「紅顏知己」,當然還有金錢。賴昌星的錢沒有白花,成品油走私賺來的鈔票,嘩嘩流進了賴胖子的腰包。
1999年8月26日,陳燕新神采飛揚地給黑壓壓一片的下屬作完報告,剛剛步出會議大廳,就被守候已久的公安人員逮住,毫不客氣地塞進了警車。隔著警車的車窗,他望了一眼不遠處自己的豪華轎車,不由一陣悲哀襲上心頭,他知道末日已經來臨了。
就在押解陳燕新的車快到辦案人員駐地時,辦案人員發現陳燕新兩隻眼賊溜溜轉,兩隻手好像在撕什麼東西。說時遲那時快,辦案人員迅速將他手中的一本通訊錄搶了過來。翻開一看,竟有驚人一幕:小本子上面列了58位小姐的名字和電話號碼。後經查明,這些小姐都和陳燕新有曖昧關係。據陳燕新供稱,在廈門那段時間,不但自己每天不收錢就手痒,而且每天下午無心工作,總在盤算晚上與哪位小姐共度良宵!
至此,遠華公司在廈門地區成品油走私中的種種勾當,已經昭然若揭。
經過一段時間的艱苦調查,專案組終於查清了賴昌星走私犯罪集團走私成品油的各種罪證。最終查明,自1996年4月至1998年12月,走私犯罪集團走私成品油453萬噸,總案值高達人民幣120億元!這不僅造成國家巨額稅款流失,而且嚴重地衝擊了國內市場,導致中國上萬口油井封井,幾十萬石油工人下崗。
與此同時,植物油小組查明,從1996年10月至1998年12月,廈門口岸未報關走私進口的植物油輪有46船次,45.5萬噸,貨值22億元(以走私集團購入價計算),偷逃關稅總額約30億元。西藥小組基本查清,廈門共有6家公司做西藥原料生意,進口西藥總金額4400萬美元。化工、紡織原料組也取得重要成果,他們從整理東方、開元公司申領的保稅手冊入手,清查「兩料」的走私情況。種種跡象表明,這些進口的原料已全部內銷。想讓兒發財不料被弟害香菸小組的調查工作,雖然艱難,也終於現出曙光。
專案組發現,犯罪集團組成了一張嚴密的銷售走私煙的國內網路。據案犯供稱,賣得最遠的地方是東北三省。1995年至1998年遠華公司走私香菸銷售收入累計為144億元,還不包括1998年7月以後的收入。據保守估計,賴昌星走私犯罪集團走私的香菸在國內銷售的總額當超過150億元。這是何等驚人的一個數字!
經查證,賴昌星走私犯罪集團共走私香菸300多萬箱,僅1999年3至5月間,賴昌星走私集團頂風作案,走私香菸29.8萬箱,案值11億多元,偷逃稅款17.68億元。證據確實充分,足可定案。2000年11月8日,首批審判的案犯中,涉及香菸案的,有19人被判刑;2001年2月27日,第二批審判的案犯中,又有多人受到嚴懲。因走私香菸罪被判死刑的有黃山鷹、莊銘田、王燕棣、李寶民、黃克臻(死緩)、陳文遠(死緩),被判無期徒刑的有6人。
當法庭宣判結束時,被判處死緩的陳文遠的母親,也即賴昌星的大姐賴蓮治,這位已是60多歲的女人,呼天號地,痛不欲生,蹲在法院大門口的台階上,久不離去。她邊哭邊罵弟弟賴昌星:「是你作的惡呀!你害了文遠呀!兒呀兒,你叫我怎麼活下去,怎麼活下去呀……」
想當初,她滿以為是弟弟賴昌星做了好事,把她兒子陳文遠帶上了發家致富路,豈料到,正是弟弟賴昌星唆使他幹盡罪惡勾當,才落得今天的下場!但是,汽車組的調查卻遇到了意想不到的困難。直到賴昌星的大哥賴水強到案,峰迴路轉,端倪初露,才重新展開調查。
賴昌星走私犯罪集團走私的貨物有三大類:植物油、成品油(或稱「兩油」)、香菸和汽車。兩油和香菸走私案已偵破,累計涉案金額達400多億元。經查,犯罪份子是通過不報、偽報、假報轉出口的手段進行走私汽車活動的。查明遠華集團於1996年1至4月通過閩臺2號9614、9616,閩臺4號9606、9616,鷺盛9613共5個航次走私進口汽車588輛。一份催賬單反成催命符
走私汽車入關後,首先要找買主,再報牌,後上路。
那時在福建境內、尤其是經濟發達的沿海地區,各種高檔的進口小車,如奔馳、寶馬、凌志、皇冠等等,招搖過市,大抵都停靠於高級賓館、豪華酒店和娛樂場所。車主既有大款也不乏黨政部門的高官顯要。百姓氣憤之餘,暗自罵它是「屁股下的腐敗」。
1999年11月1日,公安機關組織了一次頗具規模的代號為「泉州11.1」的行動,在泉州一帶集中搜捕走私汽車嫌疑犯,一舉抓獲22人。經過突審,22名嫌疑犯全部招供,勾畫出了遠華走私集團走私汽車的基本脈絡。恰恰就在此時,已於10月18日被偵捕組抓捕的遠華集團「代總管」、賴昌星的大哥賴水強,懾於中共的淫威,希望「將功折罪」,向專案組遞交一份「1997年全年遠華集團走私汽車收取水費明細單」,從而將偵破工作大大推進一步。
這份明細單上詳細列有走私汽車到貨日期、車主姓名、櫃數、車輛數、應收水費數,十分詳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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