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雞場?養1個大陸妹半年賺百萬

 臺北市警中正一分局爆發偵查員林家福涉嫌在應召站插股,露出警察涉及大陸妹「養雞」供應給應召站,整個黑幕中的冰山一角。其實警界對有少數「自己人」涉及引進大陸妹賣淫,卻是早有傳聞,只是長官被蒙在鼓裡,不知情罷了。
  據瞭解,目前國內大陸妹賣淫的經營模式,可分為「雞頭」和「養雞場」兩部分。「雞頭」就是幕後的應召站大本營,旗下不負責小姐,只管聯繫各個飯店。 
  「養雞場」則屬於個體戶,他們要張羅人蛇集團,尋找優質的「大陸妹」以假結婚的方式來臺從事賣淫,少數不肖警察參與的就是「養雞場」部分。
  根據熟悉內情的警界人士說,不少警察自身投資從事「養雞」生意,一名大陸妹的成本約要25萬元。
  不過,當他們靠行「雞頭」安排這些大陸妹上線接客後,由於第一個月大陸妹必須先清償來臺的費用,因此以每次接客5000元來說,一個月之內接50名客人,「養雞」的成本就可以回收。以每名大陸妹每半年為一期計算,其餘五個月扣除小姐三七拆帳和人頭丈夫費用,其餘可說都是淨賺。平均一名大陸妹來臺半年,「養雞場」可以獲利80到100萬元,獲利如此豐富,當然有警察甘冒違反風紀,啃食這塊大餅。
  警員涉擄妓勒贖案的案情越扯越複雜,不僅成為「雞頭」或「養雞場」老闆,和人蛇集團勾結,還可能牽扯上偽變造集團,才能取得假護照,掩護以「假結婚,真賣淫」的大陸女子來臺。整體的共犯結構呈分工化,顯示目前浮上台面的情況,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據刑事警察局調查,以「假結婚」方式入境臺灣賣淫的大陸女子,手法已和以往不同,朝向兩岸的不法集團結合作案。先是臺灣的偽變造集團提供「人頭」名冊,上面並附有在臺灣低價收購的人頭相片、背景、身份資料,直接交到大陸人蛇集團的手上,再由人蛇集團下鄉找對象,「配對」基本條件接近者,符合後,才進一步申辦結婚證件,以爭取更多過關的機會。雙方在香港、澳門「銀貨兩訖」,假結婚女子再直接入境臺灣。
  這也就是來臺賣淫女子的背景,從以往的大陸沿海地區,至今轉變成內地其他省分都有來臺賣淫者的原因。
  以往大陸女子來臺賣淫,大多是以漁船偷渡方式入境,就是因為現在是兩地不法集團的直接勾結,來臺賣淫女子多是持假護照,搭機自香港、澳門入境臺灣。這也是警察擄妓勒贖案的主嫌林家福,會前往澳門的最可能原因。
  警察勾結色情業者,「插花」入股,早就不是新聞,但利用職務關係,甚至勾結偽變造集團、人蛇集團,形成分工型態的共犯結構,就真是駭人聽聞的新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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