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槍足可亂真搶劫連連得手 我國模擬槍的流害嚴重

案情假槍搶劫連連得手

  今年1月,北京市宣武分局接到9起出租車司機報案,聲稱在夜間被兩名乘車歹徒持槍搶劫走了一天的辛苦錢。

  司機甲:當時是瘦子下車,佯裝小解,完了以後拉開我的車門,拿槍對我實施了搶劫。

  司機乙:拿槍出來,頂著我的左肩膀告訴我「小子放老實點,要不我今天廢了你」,這會兒胖子坐在我的副駕駛位置上。

  幾名司機描述的歹徒的外表和作案手段都極為相似,其中5起搶劫案,歹徒都是在宣武區右安門附近上的出租車。

  民警分析歹徒很有可能是同一夥人,並且就住在右安門附近。於是警方設點派人巡查蹲守,一名被搶司機還主動參與辨認,可十幾天過去了卻沒見歹徒的蹤影,直到2月3日夜裡,目標終於出現,並束手就擒,當場搜出了一支手槍。

  根據此人交待,民警又在另一地點抓住了他的同夥,原來兩人都是吸毒者,為了籌錢買毒品。他們已經搶劫了13名出租車司機,獲贓款7000多元。然而,最令人意外和驚訝的是,從兩人身上搜出的槍竟然是一支塑料模擬「六四」式手槍。

  調查模擬槍足可亂真

  北京市公安局在「治暴緝槍」專項行動中,對一些市場、商場、旅遊景點等處非法銷售模擬槍的情況進行暗訪。在旅遊景點,一見來了顧客,三攤主便熱情地把大的模擬槍從櫃台下擺了出來。

  民警:有小的嗎?

  攤主甲:剛才那個小夥子要大點的,你要小點的,這個手感挺好。

  攤主一下子拿出了大大小小五六種槍,還一個勁兒地介紹槍的威力。

  攤販甲:這個一天我賣了6把,城裡頭打鴿子沒問題,能打鋼珠,打鋼珠能打40米。

  民警:有鋼珠嗎?

  攤販甲:鋼珠有的是,自行車後軲轆那種。

  其實,攤主早知道模擬槍不許出售,拿槍時左顧右盼遮遮掩掩。為了防備公安機關的查抄,櫃臺裡每一種槍只備1支,要新的還得跑很遠去拿。

  偵查人員佯裝買槍離開,幾分鐘後,馬上會同派出所同志前來查抄,一看買主變成了民警,這位攤主目瞪口呆。

  記者:你賣一把槍一般掙多少錢?

  攤販甲:要是不砍價,就多賣點,人家要砍價,就是十幾塊錢一把。

  警方沒收的有打火機或模擬槍,打小彈珠的塑料模擬槍,外形都很逼真,連重量都相差無幾。這排各式模擬槍與相應的真槍對比,真是真假難辨,而經技術檢測和試驗。有些塑料槍射程可達50米。在兩米內可擊碎3毫米厚的玻璃,而攤販們並沒有認識到它的危害。

  警方通過調查發現,模擬槍主要是從福建、廣東、河北及江浙地區的集貿市場批發而來。

  另外,記者從公安部獲悉,近日在「治爆緝槍」活動中,全國各地按照統一部署,銷毀了包括模擬槍在內的各類非法槍支30萬支。

  記錄搶劫案多半模擬槍

  撒貝南(主持人,以下簡稱撒):王教授,剛才節目開始,賣了一個關子,沒告訴大家今天我們要關注的槍是什麼槍,那麼現在看完以後知道了,是模擬槍。那麼我們國家對於槍支的管理辦法當中,有沒有提到過模擬槍這樣一個詞?

  王大偉(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以下簡稱王):有,我們國家有個專門的法律,叫做《槍支管理法》。《槍支管理法》中把槍定為3類,第一類是槍支;第二類是模擬槍;那麼第三類就是玩具槍。

  撒:那我現在這裡有一把,您看一下。

  王:這是模擬槍。這把槍就是我們一般所說的玩具槍,重量是很輕的。輕工部有一個部頒標準,就是對於這一類玩具槍,它要求首先要有3種以上顏色,您看這個是單色。

  撒:這個就是純黑。

  王:過去我們可能對模擬槍的認識不就認為它是一個玩具嘛。

  撒:但實際上這個東西你賣它,生產它都是一種違法行為。

  王:根據我們國家《刑法》263條持槍搶劫是從嚴懲處,就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國外的搶劫案裡,大部分都是用的模擬槍,佔的比例大概有60%多。今年年初到現在,廣州白雲機場在安檢中就發現模擬槍200多支,帶著模擬槍上飛機,你想這有多危險啊?(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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