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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華」貪官百相圖 —— 劉豐:貪戀酒色 驕奢淫逸

 2001-09-07 12:3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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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堂一個市委副書記,卻公然為賴昌星走私犯罪「保架護航」,這個人就是廈門市委原副書記劉豐。劉豐1983年調入廈門工作初期,還有一股為特區發展建設努力拚搏的勁頭,但在結識賴昌星後便放縱自己,沉溺於驕奢淫逸之中。

貪杯、貪色、貪錢財的劉豐臉上帶相,一看就是個酒色之徒。為使位高權重的劉書記成為自己的保護傘,賴昌星投其所好,拚命迎合。逢年過節,賴昌星提著名煙名酒帶著紅包到劉豐家登門拜訪;週末,賴昌星在星級酒店訂好包廂,點好燕翅鮑魚把劉豐接來享用……1995年紅樓落成之後,賴昌星更是不忘把劉豐作為第一批嘉賓請了進去。喝的醉醺醺的劉豐在紅樓的豪華套房裡與年輕美貌的小姐進行骯髒的勾當,從此成為紅樓的常客。不僅如此,劉豐還多次收受賴昌星等人賄送的款物。在樂不思蜀的驕奢淫逸中,劉豐與賴昌星稱兄道弟,有求必應,心甘情願地為賴昌星走私犯罪集團的走私活動提供支持和庇護:他向鐵路公安部門施壓,使賴昌星的走私香菸得以放行;向國有石油公司施壓,為賴昌星走私成品油提供倉儲;賴昌星為籌建88層華國際中心籌集資金,本非劉豐職權範圍內的事,劉豐卻主動出面施加影響,致使銀行違規放貸。

整天吃喝嫖樂玩「瀟灑」的劉豐很快就臭名昭著。他家裡人聽到社會上的傳言多次勸告他。但只要賴昌星一個電話,劉豐就像中了邪一樣,拔腿就溜進紅樓。

主管過政法工作的劉豐十分清楚自己都幹了些什麼,他以劉星的名義為廈門同安梵天寺捐款,祈求神靈保佑,但最終還是沒有逃脫法律的懲罰。

據調查統計,劉豐多次收受賴昌星等人賄送款物折合人民幣46萬餘元,另有74.8萬元巨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被依法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00年9月,劉豐接受審判。當庭審結束做最後陳述時,晚節不保的劉豐老淚縱橫,痛心疾首。

點評:有人屈指算,劉豐一邊無所事事做酒囊飯袋,一邊渾渾噩噩做走私幫凶,竟然長達近10年之久。這10年中,他沒降反升。有人調侃說,劉豐在這10年中吃也吃了,喝也喝了,嫖也嫖了,最後哭也哭了,夠本了。

曹清:一念之差終成悔

還有一個人,也應該寫上幾筆。這個人叫曹清,原係福建省公安邊防海警三支隊副支隊長。

2000年9月11日,曹清被公安機關依法逮捕的消息一傳開,人們都無不困惑甚至震驚:這個人平時腳穿解放鞋肩挎軍用包,一副謹小慎微甚至不合時宜的老實模樣,怎麼也會涉案?

44歲的曹清原係福建省公安邊防三支隊副團職副支隊長。按曹清自己的說法:「賴昌星一直想拉我的關係,但我從沒有給他機會。」1999年,曹清轉業前夕,想起賴昌星的許諾:「有困難我會幫你的」,便「抱著試試看的目的」找到賴昌星。他一方面想請賴昌星幫助聯繫轉業到海關工作,一方面又趁勢提出請賴昌星幫買一輛價格優惠的進口小車,給感情篤深、生活困難的妹妹一家當出租車開。最終曹清沒去成海關,卻順利地從賴那裡得到一部價值人民幣19.2萬元的桑塔納2000型轎車,讓妹夫開回了老家江蘇南通。他曾想拿10萬元作為買車款交給賴,但直到案發時,這筆錢還原封不動地放在抽屜裡。曹清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

曹清被捕後第二天黑髮開始見白,如今已是滿頭皆白。家中留下沒有經濟收入的妻子和身患癲癇病的9歲兒子,以及不僅沒受益還反受連累的妹妹和妹夫。

點評:一念之差,曹清不僅毀掉自身清白,還給家庭和親人帶來災難。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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