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華兩民警為黑惡勢力通風報信被判刑

日前,浙江金華市婺城區法院審結一起民警為黑惡勢力通風報信案件,民警吳金河、陳根品因犯有幫助犯罪份子逃避處罰罪,各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吳金河系浙江淳安人,原在磐安縣武警中隊服役,曾任副中隊長,後轉業至磐安縣公安局,在治安大隊就職,為一級警司。陳根品系磐安縣人,也曾在部隊服役,後轉業到磐安縣公安局看守所開車,同時擔負犯人監管工作。
  
  去年11月,義烏市公安局將犯罪嫌疑人陳東訊異地羈押在磐安縣公安局看守所,陳東訊之友王堯華經人介紹,結識了吳金河。為了達到使陳東訊逃避和減輕處罰的目的,王堯華用金錢賄賂吳金河,要求吳設法為陳東訊帶口信及傳遞信件。
  
  在吳金河的要求下,陳根品利用其在看守所值班巡邏及看病監護陳東訊等職務之便,將王堯華交給吳金河的信件帶給陳東訊。吳金河、陳根品共為陳東訊傳遞信件達十餘封,多封信件內容涉及案情。
  
  另外,在去年11月至今年3月期間,吳金河先後四次收受王堯華賄送的現金1.3萬元,以及價值1000餘元的椰島鹿龜酒、色拉油等禮物,並向王堯華借款5萬元用於個人還貸、建房及家庭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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