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不成也要「戀愛誤工費」

正義網報導 戀愛不成,竟然打官司向女友索要誤工費。日前,淅川縣人民法院審結一樁離奇的債務糾紛案。

2001年2月份,經媒人介紹,淅川縣西簧鄉七棵樹村的小夥子熊保成和同村姑娘李金花建立起戀愛關係,後因李金花反悔,雙方中止了戀愛。2001年4月27日,熊保成及其父親、媒人毛金華、楊福興一行氣勢洶洶地來到李金花家索要所送的彩禮。媒人毛金華當場列出應返還彩禮的清單:衣服600元,在淅川縣城的吃喝100元、車費130元,談戀愛1個月的誤工費750元,實物彩禮總計2514.5元,另外加上現金彩禮6000元,共計8514.5元,扣除認親時李家給的340元,總共應返還8174元。李金花害怕對方鬧事,湊了1000元,連同原來的彩禮6000元,共計7000元當場給媒人毛金華返還給熊保成,另欠戀愛誤工費及有關禮品折合1174元,李金花被迫當場出示了欠條。後李金花認為賠償誤工費不合理,一直不願兌現欠款。熊保成遂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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