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龍自爆:出生時險被父親賣掉

成龍與諧星克里斯塔克主演的功夫喜劇片《尖峰時刻2》於八月初在美上映後,因票房一路飆升,成龍也成了主流媒體爭相報導的對象,舊金山紀事報最近在它的週刊雜誌 (Pa-rade) 中,以封面人物專文報導成龍奮鬥成為一個國際巨星的心路歷程。

  在受訪專文中,成龍開宗明義說:「我樂於在電影中向觀眾顯示:我喜愛動作,但不是暴力。」在香港出生的成龍,小時候,由於家窮,七歲就被送到武術學校學習功夫、雜技及歌唱等表演。成龍說,進學校後的前三天,覺得滿好玩;三天以後就慘了,幾乎沒有一日不挨打。「我永遠不會忘記挨打的滋味,」成龍說,日後「我告誡自己,絕對不打任何人。我不要孩子們認為,打人是對的!」


  成龍出生時,他父親沒錢付醫師接生費,一度考慮把他賣掉,後來由朋友代付接生費。為了償還這筆債務,他父親省吃儉用,足足吃了兩年豆腐;成龍後來逐漸瞭解,父母送他到學校,是希望他過較好的生活,憑此,再苦,他都要咬牙忍耐,希望父母能引他為傲。

  主演過將近七十部影片的成龍,樂觀成性,年紀很小即使受師父於佔元鞭打時,都能自得其樂。可能因此,成龍說,他比較崇拜默片時代的諧星哈洛羅伊德和基頓,多過華裔好萊塢武打明星李小龍。成龍說,他不想成為「李小龍第二」。成龍知道小孩子會從電影中模仿他,所以他盡量使他的動作像芭蕾舞。他也常常在片尾告知觀眾,不要模仿他的動作,因為,「那不是卡通」,他真正受傷過。

  談到他妻子林鳳嬌,成龍說,當初與林鳳嬌熱戀時,並不想被綁住,直到有一天,朋友從洛杉磯打電話給他,要他快來,因為「她肚子愈來愈大了」。他趕到洛杉磯,林鳳嬌告訴他:「你可以有你的生活,我只希望你給孩子一個姓!」他跟她結婚的第二天,兒子就出生了。

  曾是臺灣當紅明星的林鳳嬌,自跟了成龍之後,非常低調,近廿年來默默為他照顧兒子及一個家,成龍說,他現在瞭解林鳳嬌為他所作的付出,「我愛我的妻子」。香港是他的工作基地,但洛杉磯有他的家。

  如今躍為國際巨星,成龍沒有忘卻在學校的苦日子。當時,傳教士從紅十字會拿來牛奶和食物濟助他們,傳教士告訴他:「不要謝我,將來你有能力時幫助別人就好了。」成龍於一九八六年成立一個慈善基金會,幫助全世界需要幫助的兒童。

  有一件事從他幼年迄今不曾改變的事,就是「自我解嘲」。成龍每次看到爸爸,總對爸爸說:「你現在慶幸還好沒把我賣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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