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嫖娼副局長」逼人作偽證

長沙訊湖南省安化縣公安局日前接到益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轉寄來的刑事裁定書,裁定新化縣交通局原副局長鄢自二、陳紅兵妨害作證罪成立,維持安化縣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沸沸揚揚鬧了一年多的鄢自二治安嫖娼案終於劃上了句號。

去年7月25日晚,新化縣交通局原副局長鄢自二在安化縣梅城鎮與賣淫女戴某嫖宿,被梅城派出所查獲。同年7月27日,安化縣公安局對鄢作出治安處罰裁決,對鄢自二給予警告並罰款5000元的處罰。

鄢為逃避處理,要因病保外就醫的服刑人員陳紅兵先後找到安化縣公安局梅城派出所所長曾臻和法制辦主任夏傑,要求為鄢出具未嫖娼的假證明,遭到拒絕。鄢自二遂對安化縣公安局的治安處罰裁決不服,向益陽市公安局申請復議,鄢自二與陳紅兵等人找到賣淫女戴某和本案證人陳保知、羅曉琴採用金錢利誘或非法拘禁手段,脅迫3人作了偽證。

同年10月24日,益陽市公安局作出維持原裁決的復議決定。之後,鄢自二向安化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鄢自二再次要陳紅兵找到戴某向法官提供假證言。

日前,安化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最後認為鄢自二、陳紅兵的行為均已構成妨害作證罪,判處鄢自二有期徒刑3年;判處陳紅兵有期徒刑1年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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