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鎔基破『五誡』

據一九九八年某刊物報導,一位四十年代曾與朱鎔基同窗的老友蒙,從傳媒上得知朱鎔基當上副總理後,寫信「敘敘同學之誼」,不意接到回信,後來又接見了他。改革開放之後,這位老教師生活改善,在家鄉建起新屋,高興之餘,函請現任總理的朱鎔基給「題幾個字」,以便「滿屋生輝」。朱總理隨即回信說:「開元兄:…:我一不怕您借錢,二不怕你求職,就怕你找我題字,因為我有『五誡』,此其一也……」

當時報刊多有引述,並有刊出覆信影印件者。從影印件看,總理的書法雖非上乘,但頗拿得出手,比起一般號稱書法家者,絕不遜色。他競把題字列入「五誡」,實在是過於嚴格律己了。讀者皆不以為然。當時不知是朱鎔基居高位之後定下的規炬,還是傳煤有意渲染?

今見《湖南日報》七月五日報導,長沙市楊開慧烈士百週年誕辰紀念活動籌備小組辦公室日前收到國務院總理朱鎔基的題詞:「楊開慧烈士百年誕辰紀念:驕楊麗質,英烈忠魂。」報導稱,今年十一月四日是毛澤東夫人楊開慧烈士犧牲七十週年紀念日,十一月六日是她誕生百年紀念日,長沙市將舉辦一系列紀念活動,目前正加緊修繕板倉開慧故居……國務院總理朱鎔基聞訊後,欣然題詞,並托楊開慧烈士的親屬邵華轉交家鄉人民。如此說來,朱總理是破例不再堅持「五誡」之一了。倘非事出有因,難免給人以厚此薄彼之印象。為甚麼家鄉人不求那一貫當仁不讓、樂此不疲的中央領導人題詞,而偏要國務院總理來破誡呢?後者豈不慮有「掠美」之嫌?

或曰,同窗之誼乃私交。紀念先烈為黨國大事,豈可同日而語,相提並論!愚意以為,題字也罷,題詞也罷,無非是一種表現形武,不必過於較真。私誼也好,公事也好,應當一視同仁。古代許多居高位的善書者,並不吝於賜人以墨寶。如果把名人題字看作是一種待遇,一種規格,則效果難免適得其反。長城並不因其沒有歷代帝王的題字而減色,故宮也不因處處御筆而增輝。(開放雜誌)

二OO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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