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大陸民權組織對賴昌星案發表聯合聲明

 (中央社記者王應機紐約二日專電)設在紐約的幾個中國大陸人權團體一日就遠華案中的賴昌星問題發表聯合聲明,對部分大陸反對派人士支持協助賴昌星在加拿大申請政治庇護的行為表示異議,強調「對此一是非清楚明確的問題,不能只有一個聲音」。這份向媒體傳真發出的聲明由中國人權主席劉青,北京之春主編胡平,中國民主黨臨委會協調人胡安寧,中國和平主席唐伯橋及中國民主團結聯盟主席徐水良共同署名,徐水良代表簽字。

  聲明指出,遠華案是中共專制腐敗的代表性大案,賴昌星是這起重大經濟犯罪案的重大嫌犯不容置疑,所謂冤假錯案的說法無視事實,毫無根據。「我們反對中共當局和其他任何人,以任何名義包庇專制腐敗及其犯罪的企圖」。

  聲明強調,遠華案是否涉及中共高層權力鬥爭,並不影響該案的本質,中共不能只追究政治內鬥失敗者的經濟犯罪,更要追究大權在握者的經濟犯罪,遠華案應審判透明,追查有無更大權勢者參與其中。

  聲明指出,中國民主運動長期遭中共專制當局嚴厲打壓,無數民主鬥士遭當局迫害,而打壓迫害的直接執行者,正是國安公安等特情機構。「因此,那些被國安公安收買,為他們破壞自由民主事業,包括破壞臺灣和香港民主事業的人,理應遭到唾棄,未來民主中國建立後,理應對他們的專制及腐敗罪行進行法律追訴」。

  聲明譴責部分大陸反對派人士,「無視全體被迫害異議人士的感情,企圖為那些助紂為虐的人及其罪行辨白,向其伸出援手,是直接傷害整個中國反對運動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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