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盛雪的新著遠華案黑幕出版了。中國「六四」真相是十二年前的歷史記錄;而遠華案黑幕是正在演出的現實的歷史,其震撼力當比歷史文件更強大。如果說中國「六四」真相是一顆「紙上原子彈」,遠華案黑幕該是一顆「紙上氫彈」。不要小看紙張的威力,它們足以使得江澤民帝國精心建構的謊言堡壘炸爛。無怪乎,有人力圖阻止該書的出版,向作者提出以百萬美金購買本書永不出版」的版權,而未能得逞。
「永不翻案」,永不出版」,正是貌似龐然大物的中國獨裁者內心恐懼翻案、恐懼出版的反應。毛澤東把劉少奇「永遠開除出黨」,又說鄧小平文革中的認錯永不翻案,靠不住吧?」結果劉少奇死後恢復了黨籍,鄧小平活著就翻了案。江澤民的「永不翻案」,又豈能靠得住?
*中國「六四」真相的出版,使圍繞六四屠殺的種種懸疑被破解,預示著「六四」一定會翻案。遠華案黑幕》的出版,使遠華案背後的重重黑幕被揭開,預示著遠華案一定有真像大白的一天。這兩本書告訴世界,遠華案的亂抓、亂判、亂殺,與六四天安門屠殺其實出於同一根源:一個靠恐怖與謊言統治的制度。這個制度需要不斷製造冤、假、錯案,製造「大案、要案」,以無辜者的血來恐嚇人民,以維護它的「穩定」。
遠華案、三角賴昌星,是一位中國社會典型的悲劇性人物,他出身卑微、學歷低,但他頭腦聰明,會做生意,且平等待人,樂於捐獻。他由於自己的聰明才智創造出了經濟奇蹟,又由於不廿默默無聞而成為政治鬥爭的犧牲品。他的毛病在於太相信共產黨。他交了一批共產黨的朋友,這些朋友在共產黨內,也許屬於不太骯髒、沒有泯滅人性的一群;但他看不到這些人難免被共產黨內最骯髒、最泯滅了人性的一群吞噬。他還出錢為中國安全部門收買臺灣間諜,立過功,得過獎,以為可以博得共產黨的信賴;結果國安部毫不吝惜地拋棄他、出賣他,並向加拿大政府否認賴昌星曾經為國安部做過事。
賴昌星被欽點為中國最大的走私案的主角,並不在於他有沒有走過私,犯過罪,而是恐怖與謊言的統治需要這樣一個角色,不幸,他被選中。以他響亮的名聲,以他廣泛的人脈,正是一個讓一些人可以大展拳腳的一個戰場,可以整一批人,抓一批人,殺一批人,藉以製造新一輪的恐怖與謊言,維護這個帝國的穩定。
當鄧小平尚在世,但健康已告不濟之時,一位元老出乎對江澤民的關切,詢問他對未來有何準備。江答曰:「我準備抓緊兩桿子,一手槍桿子,一手筆桿子。」
此說源出於林彪。林彪在文革之初說:「槍桿子和筆桿子,奪取政權靠這兩桿子,鞏固政權也靠這兩桿子。」
槍桿子是軍事暴力,即製造恐怖的黨國機器;筆桿子是意識形態暴力,即製造謊言的黨國機器。江澤民政權就靠日夜開動這兩部黨國機器製造出來的恐怖和謊言「鞏固」著。大至製造六四冤案、法輪功冤案,小至秘密逮捕回中國探親的民運人士、異議人士、海外學者,無不屬於這兩架吃人機器的功能。
法輪功修煉者為陶冶性情、強身健體,提倡「真、善、忍」,從未為害社會,而且世界各國都有。無論將其歸入由市教信仰,還是氣功團體,都實屬於國家無權干涉的私人領域。江澤民卻忽然心血來潮,拿起筆桿子,學毛澤東關於紅樓夢研究》給政治局那封信的體式,也給政治局寫了一封信。於是法輪功就一變而成為當年的胡適,成為馬克思主義唯物論對資產階級唯心論鬥爭的對象了。筆桿子斗不贏,法輪功再變而成為當年的胡風反革命集團,必須用槍桿子對付的「邪教」、「反動政治組織」了。
遠華案也一樣,它不過是適應了中國某種鬥爭形勢的需要。遠華案的起因是,某副軍長的一個賭棍兒子欠下八千多萬元賭債,向賴昌星伸手要一億。賴昌星沒有滿足這個小流氓的敲詐。小流氓看到,江澤民、未熔基要打走私,就寫狀子告賴昌星走私,並把他欠了錢的債主都一併告上,這樣他就可以賴帳了。狀子上還寫著:「敬愛的江澤民主席、朱鎔基總理:你們能做我們的後臺,我們就什麼都敢大膽地寫。」中央正要抓「大案」,樹典型,來得正好,羅干於是批示如下:
海關總署主查,中紀委協調。四.二O
這也就是「四二O專案組」的由來。後來遠華案越滾越大,人也越抓越多,一批批審判、判決、槍決,演變成「共產黨建國半世紀以來最大的走私案」。
文革時毛澤東會見他的美國朋友斯諾,說他自己是「和尚打傘,無發(法)無天」。斯諾沒有聽懂,回去後寫成毛澤東說自己是個「打著把破傘雲遊四方的孤僧」。有人翻譯回中文時也照樣以訛傳訛。其實「和尚打傘」,豈止一個毛澤東?、它深深植根於必須不斷製造恐怖與謊言以「鞏固」權力的共產中國制度之中。
江澤民這個「第三代核心」,雖然缺乏毛澤東、鄧小平的原創性,卻富於他特有的模仿性格,近年來更是刻意模仿毛澤東。他沒有毛澤東的文采和書法,偏要模仿毛澤東寫詩題字。他沒有毛澤東的理論根柢,偏要模仿毛澤東搞什麼「理論創新」,把那套乏味的老調子編進馬、列、毛、江哲學語錄。
江澤民的「和尚打傘」,在以不斷製造恐怖與謊言來鞏固權力的目標上,與毛澤東的「和尚打傘」並無不同。但在無法無天的手段上則有所不同。
第一,毛澤東的無法無天公開透明,向世界公然宣告。江澤民的無法無天偽裝隱蔽,向世界謊稱「以法治國」。
第二,毛澤東的無法無天,從大躍進到文化大革命,均假手「群眾運動」、「群眾鬥爭」,受害者與迫害者都是「群眾」。直到文革後追查凶手,只追到群眾中的替罪羔羊──所謂「造反派」、「三種人」身上。江澤民的無法無天,卻假手「法律」與「法庭」,更具欺騙性。
當年斯大林大審判,連布哈林那樣的大人物都在法庭上公開認罪,一時騙過世界上很多人,包括自由派知識人士。江澤民的「以法治國」,不過是斯大林在二十世紀三十年代騙過世人的故伎重演。本書沒有中國法庭審判遠華案的記錄,但有加拿大政府到中國為賴昌星難民案取證時詢問遠華案犯人的證詞,其中有的問答頗為有趣,例如,加拿大移民官道克伍德和原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的一段問答:
加拿大移民官問:你能講一下你被拘留的原因嗎?
李紀周答:我因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是受賄罪。
問:可以跟我們請關於賴昌星的事嗎?
答:一九九四年底,我太大退休了在家裡。賴昌星那時到北京來說,如果我太大願意做生意,他可以提供幫助。我太太有個朋友想要一起做生意,開個飯店,需要繳定金,到處找人借錢沒有借到。我太太后來告訴我,說她跟賴昌星借了一百萬人民幣。
問:你知道她從賴昌星那裡拿到錢了?
答:對。
問:你覺得這錢,是賄賂的錢嗎?
答:從中國法律的角度講,應該算吧。因為這個錢我沒有還給他嘛。
問:那麼你給賴昌星什麼好處了呢?
答:我沒有給他什麼好處。他沒有向我提出過什麼要求。
外界普遍認為,李紀周恐怕難逃一死。李紀周自從九八年底被拘押已經三年多了,應該不會再為在加拿大的賴昌星隱瞞什麼。而根據中國官方的報導,他的最大罪狀就是收受賴昌星的賄賂,協助其走私。如果沒有賴昌星逃到加拿大,在加拿大提出難民申請,加拿大移民部作為賴昌星難民申請案的檢控方,需要到中國求證,以指控賴昌星不符合日內瓦父約難民的標準,那麼外界永遠也不會有機會看到李紀周這樣的口供。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中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也就是說,收受財物,並為他人謀取利益時,才是「受賄罪」。
再反觀那些告狀的人,「四二O專案組」的人,甚至中紀委的人,不但向涉案嫌疑人敲詐勒索,更是為了邀功不擇手段,要置人於死地。有些腐敗的辦案者,充當工具,怕不能夠滿足上邊的整人要求,找不到足夠的證據,竟編造出聳人聽聞的「紅樓」、「白樓」酒池內林、之類。經本書作者多方求證,純屬無中生有的捏造。
遠華案黑幕是一面鏡子!照出了今日中國社會極度的病態,極度的腐爛。在這樣一個體制下,打擊走私,不是打擊走私;反腐敗,也不可能是真地反腐敗。而許許多多善、良的中國人,就在這當中成了可憐的犧牲品,成了最高權力當局和其親屬、子女巧取豪奪、肆意瓜分中國人民財富的可悲的替死鬼。
剛剛在電腦網路上看到一篇署名南微子的文章,現摘錄其中的一段:據中共內部關於高級幹部家屬、子女工作、經濟情況》的報告披露:一萬五千多名地、廳級或以上高級幹部家屬、子女擁有的財產,達到二千五百億元人民幣這還不包括他們在香港、海外的財產平均每人擁有財產超過一千六百萬元人民幣!中央政策研究室有人指出,這還是不完全的、保守的統計數字,因為每年另有多達數百億美元的中國資產,被偷偷非法調入美國、瑞士、加拿大等西方國家以及香港、澳門甚至臺灣等地區。
江澤民帝國這幾年殺人殺紅了眼。這個由恐怖和謊言統治的國家每年假手法律和法庭殺掉的人,比全世界其餘國家殺掉的人統統加起來還要多。難道中國人真是世界上最該殺、最劣等的野蠻民族嗎?
不。中國人是善良的、文明的。甚至是這個世界上最善良、最文明的民族。這個被通緝的「首惡罪犯」,雖然出身卑賤,卻能夠扶貧救難;雖然教育低下,卻做到樂善好施。他不善良嗎?他不、又明嗎?最劣等、最野蠻的不是中國人─是這部製造恐怖和謊言,把善良、文明的中國人變成「罪犯」的黨國機器,和操縱這部機器的劊子手。
中國在剛剛過去兩個多月的「嚴打」中,又殺掉了一千多人。這些人當中有多少是「罪大惡極」、「死有餘辜」的罪犯呢?又有多少人成了這個政權「鞏固」穩定的犧牲品?中國缺少的不是嚴刑峻法,而是民主法制的制度。因為在一個沒有法制民主的國家,非但老百姓的權利沒有保障,當權者一旦失去了權力,他們的基本人權也就沒有了保障,像這本書中所說的原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的例子,他於九八年底被抓,於九九年底被正式逮捕,於二000年底才被允許請律師,二OO一年二一月份才被正式起訴。當然,從另外一方面看,也就不難理解為什麼中國的最古同領導人常常是死也不願放棄權力。這裡有一個道理:只要有一個人的權利沒有得到保障,那麼我們所有人的權利也就沒有保障,因為這個人明天就有可能是你是我。
朱鎔基嫌遠華案還抓得不夠、殺得不夠,他為了騙得加拿大政府引渡賴昌星,做出了兩點虛偽的保證:
了保證賴昌星遣返回中國之後,中國的有關刑事法庭將不會根據他在遣返前所犯的罪行把他判處死刑;
二,中國是聯合國《反酷刑、虐待及非人道處罰公約》的簽約國。賴昌星被遣追回中國後的法庭調查期間,以及他如被定罪後在監獄服刑期間,他將不會受到酷刑虐待或其它不人道的對待或處罰。
朱鎔基騙得了誰?第一,朱鎔基只保證對賴昌星「在遣返前」的罪行不判處死刑,這是明顯的漏洞,即不保證對「遣返後」的罪行不判死刑。請想想,賴昌星生活在大家看得見的自由天地裡,「四二O專案組」尚且可以給他捏造出事實上不存在的種種罪名;一旦「遣返後」回到中國的絞肉機裡,在封閉的黑牢裡,什麼新鮮罪名不可以強加於孤立無援的賴昌星,而判之以死刑呢?更何況在中國的黑牢裡置犯人於死地的辦法多的是,像賴昌星這樣被中國政府定為「重大走私案犯」、「情節特別嚴重」的人,必死無疑。
第二、中國政府簽署的聯合國公約多了,據中國政府自己吹牛說,是簽署最多人權公約的國家。但是,執行過一絲二毫沒有?不但沒有執行過一絲二毫,而且每時每刻都在反其道而行之,都在肆意踐踏人權,都在殺人和蓄意殺人。酷刑、虐待、非人道處罰,在中國的黑牢裡是家常便飯。不但獄卒、獄官可以酷刑、虐待、非人道處罰犯人,還常常唆使犯人虐待、殘害犯人。最近,光是修煉法輪功的無辜者,被虐殺的有多少?中國的黑牢,是黑暗的、野蠻的中國.統治機器裡最黑暗、最野蠻的一部分。賴昌星一旦跨進去,就別想活著出來。共產黨越怕他,就越要趕緊殺了他。
遠華案黑幕是一本好書。作者突出的貢獻是對歷史事實的真實記錄。遠華案被指為中共「建國以來最大的走私案」,賴昌星在中國官方的宣傳下,成為「千夫所指」的惡棍。政府反腐敗、打走私又是人人叫好的做法。去挖掘這樣一個案子的黑幕,需要有一定的勇氣,為這樣一個案子背後的事實說話,需要有足夠的正義感。這本書除了賴昌星的證言,作者對關鍵情節都進行了多方求證,令人信服。
這本書應當翻譯成各種文字,讓全世界都讀得到。因為它可以幫助這個世界認識和瞭解今日中國的真相。─
早日終結統治著中國的恐怖與謊言。
給中國人以自由。
讓中國走向光明。
摘自中國人權論壇(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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