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處決及重判維吾爾族人

(中央社香港二十三日電) 關注新疆問題的東土耳其斯坦信息中心今天表示,根據他們獲得的消息,新疆和田中級法院二十一日對十二名維吾爾族人進行審判,結果一人因分裂國家罪名被判死刑,其餘被判入獄二十至三十年不等。

信息中心發言人迪裡夏提向中央社記者表示,十二名維族人分別被當局依武裝分裂國家、破壞民族團結及擁有武裝等罪名起訴,結果除被視為頭領的二十七歲阿不都拉.沙塔爾(譯音)被判處死刑外,其餘均被判重刑入獄。

迪裡夏提聲稱,上述事件反映出兩個問題,一是中共方面沒有履行尊重人權的承諾;二是中共對新疆獨立運動的強力鎮壓,促使當地的分裂活動更加走向以武裝為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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