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的披露,四十三歲的賴昌星,利用廈門遠華集團有限公司為掩護,在廈門關區苦心經營,構建了一個規模龐大、組織嚴密、手段狡猾的「走私王國」,成為迄今最大的走私案。
從一九九六年至一九九九年上半年,賴昌星走私犯罪集團及其他走私犯罪份子,在廈門關區走私進口成品油四百五十多萬噸、植物油四十五萬多噸、香菸三百多萬箱、汽車三千五百八十八輛,以及大量西藥原料、化工原料、紡織原料、電子機械等貨物,價值高達人民幣五百三十億元,偷逃稅款人民幣三百億元。
從八十年代的小打小鬧,到九十年代的瘋狂走私,賴昌星的走私犯罪活動不斷升級,走私的物品從鋼材、化工原料到成品油、植物油、香菸、汽車等,種類繁多。
賴昌星走私犯罪集團走私成品油最猖獗的時候,甚至根本不向海關申辦手續,私下找到商檢、港監的「哥兒們」進行鑑定、安排過駁,直接「闖關」。據查,一九九六年至一九九九年,賴昌星走私犯罪集團以此方式走私進口成品油三百九十一萬噸,案值一百零四億元,偷逃稅款二十億元。經測算,平均每三天就有一艘裝載一萬多噸走私油料的輪船在賴昌星等人的指揮下靠泊廈門卸油。
賴昌星不僅自己瘋狂走私,還控制了廈門關區的走私犯罪活動。其他人要想走私,必須通過「賴老闆」辦理通關手續,否則就會被海關、邊防等執法部門查扣。賴昌星幫他人走私時明碼標價收取「通關費」:走私一輛汽車需繳納「通關費」五萬至十二萬元,走私一集裝箱香菸要繳「通關費」十萬元。一些公司或個人要走私成品油,必須向賴昌星申請「指標」。走私得逞後,賴昌星還要收取百分之七十的走私「利潤」。
在廈門海關,賴昌星被稱作「地下關長」。在賴昌星的拉攏腐蝕下,一些執法人員墮落為犯罪份子,使賴昌星走私犯罪活動越來越猖狂。
一九九九年六月,由中央紀委、監察部、海關總署組成的調查組悄然抵達廈門。然而,由於有人通風報信,賴昌星倉皇逃往香港。賴昌星走私犯罪集團骨幹分子陳光輝、侯小虎、任軍等聞風而逃。賴昌星於同年八月十日非法入境潛回廈門。當辦案人員佈置警力圍捕賴昌星時,賴昌星得到消息,在莊如順等人的策劃下潛逃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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