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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老虎”行贿 为情妇谋利 内蒙古一厅官获刑17年(图)

 2019-06-19 15:12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内蒙古工商行政管理局前党组成员、副局长杜隽世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7年。(网络图片)
内蒙古工商行政管理局前党组成员、副局长杜隽世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7年。(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9年6月19日讯】(看中国记者苗薇综合报导)日前内蒙古工商行政管理局前党组成员、副局长杜隽世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7年,其贪污、受贿金额逾4000万元。此前,杜隽世被官方被通报,私生活混乱、为情妇谋利、对抗审查,“人前假装清廉,人后贪婪放纵”。

据中共官媒6月18日报导,近日呼伦贝尔市中级法院对杜隽世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案做出上述判决,并对其处罚金250万元。

法院指,杜隽世利用担任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旗委书记、巴彦淖尔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临河区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吞、骗取公共财物1892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及财产性利益2115万余元;以个人名义将1000万元公款出借给其它单位用于营利性活动。

2018年4月,杜隽世在内蒙古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上落马。

同年7月,杜隽世被开除党籍、公职,官方的“双开”通报指,杜“人前假装清廉,人后贪婪放纵”,为亲属和情妇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指使他人为其情妇办理假户籍资料与身份证;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以及借女儿婚礼趁机敛财等。

同年4月在中纪委网站的“杜隽世简历”中,还特别加了一项:“2014年12月,杜隽世因向原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素毅送礼金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现年59岁的杜隽世2004年至2011年曾在巴彦淖尔担任市委常委7年多,期间先后兼任市委组织部长、临河区委书记。而2003年至2010年,王素毅先后任巴彦淖尔市长、市委书记,是杜隽世的老上级。

2013年6月,王素毅被查。据称王素毅的落马与其在巴彦淖尔市进行土地开发所引发的乱象有关。

据陆媒报导,王素毅曾“被情妇联名举报贪污受贿近亿元,包养女大学生女记者数名,房产数十套,安排近30名亲戚吃空饷”。2014年7月,王素毅以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

此外,乌海市市委书记侯凤岐于2015年11月被查,曾任巴彦淖尔市市委常委、临河区委书记、常务副市长。他被指与杜隽世、王素毅在巴彦淖尔市共事多年。2017年10月,侯凤岐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有期徒刑17年。

中共十八大以来,内蒙古官场被持续清洗,至今已有王素毅、内蒙古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等7名省部级官员,以及乌兰察布前市长陶淑菊等50多名厅官落马。而王素毅、陶淑菊等被指与江派前常委刘云山有关联。

据报导,内蒙古是江派前常委刘云山的发迹地。他在内蒙任职20多年,刘云山在内蒙古有庞大的关系网,其子刘乐飞在内蒙古利用其父关系大肆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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