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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对港商已进入“狡兔死、走狗烹”阶段?(图)

作者:孔诰烽  2019-04-05 06:55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香港
香港游行反对修订《逃犯条例》(DALE DE LA REY / Getty Images )

【看中国2019年4月5日讯】香港特区政府修订《逃犯条例》,一旦通过,港府可应中国政府要求将触犯中国大陆法例的嫌疑犯逮捕并移交大陆。在一国两制下,香港保持一贯实行的普通法,中国的法庭,则由中共紧紧控制。全世界,都对大陆司法制度的透明与公平没有信心,因此《条例》的修订引起极大反弹,被各界视为将中国法制接通香港的后门。今后在香港的外国人,也有被引渡回中国的风险。

《逃犯条例》引起美国驻港总领事和香港美国商会罕有地公开表示强烈关注。后来政府在表面上作出让步,将一些经济犯罪剔除在《逃犯条例》涵盖之外。但香港的美国商会,表示这些让步并不足以消除商界疑虑。

看看37项可移交罪类,例如“与贿赂、贪污、秘密佣金有关的罪行”、“与违禁品进出口有关的法律所订的罪行”等,都是十分广泛,很多在中国做生意的商人都可能有触碰过。更恐怖的是,如果中国政府要针对某人,声称某人犯了某条可移交的罪行,就算中国政府没有提交足够证据,香港当局会拒绝移交要求吗?当事人一被移交上大陆,之后发生什么事,都是在黑箱里了。

星期日(3月31日)民主派发起反对修法的游行,人数不算多。民主派将修例与在港政治异议人士安危联系,无可厚非,但这似乎并无惊醒到太多市民的关注和忧心。相反在游行翌日,香港商界大佬刘銮雄,即向高等法院申请对修订进行司法覆核,并声称修订违反人权。一个与北京关系密切的大富商,这样高调用实际行动反对特区政府相信是根据北京指令的修法,实在少见。

当然,人称大刘的刘銮雄自己在一宗澳门的贪污案中被判有罪,《逃犯条例》修订后他极可能会被引渡到澳门坐牢。他说不相信澳门的司法制度,修订也违反人权。而大刘,并不是唯一一个反对修订的香港富豪。作为全国政协委员、亲北京的《星岛日报》老板何柱国,早前在一个晚宴明言,“里面(中国)的政制和法治水平同香港唔同”,好多朋友跟他讲,“今次嚟埋(晚宴),下次都唔知有冇机会嚟,可能被人拉咗入去坐监都讲唔定,你知啦我哋喺大陆梗踩过界、踩地雷,唔系揾唔到食。”他又说“以前啲人话喺大陆做生意,一返香港就成身松晒,如沐春风,希望佢哋将来都继续咁样。”之前亦有商界高层,透过亲北京媒体《香港01》说,商界很多人在中国都有情妇,无论有无注册结婚,中国当局都可以当其关系是“事实婚姻”而控告其重婚罪。

可以想像,法例修订后,香港和外国商人就算没有被移交,他们以后在中国,也得提心吊胆,经常害怕被合伙人、竞争对手乃至情妇举报或诬告。以后他们在中国的议价能力和尊严,肯定会大大降低。

这次亲北京商界对《逃犯条例》的反弹,好像比民主派还大。以往北京管治香港,很依赖与商界的联盟。现在北京为了加强控制香港,冲着商界核心利益和人身安全而来,这是显示北京已经觉得可以去除中间人,“狡兔死,走狗烹”,到了收拾香港富豪商人的阶段了吗?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有人说修订将会引发香港的撤资和移民潮,一点也不夸张。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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