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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被捕 中国留学生移民泡汤收驱逐令(图)

 2018-07-09 12:07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2

醉驾被捕中国留学生移民泡汤收驱逐令
在加拿大,酒驾涉及触犯刑法。(图片来源:Pixabay)

【看中国2018年7月9日讯】在加拿大,酒驾涉及触犯刑法,可不要掉以轻心。近期,一名已在跨国企业找到工作中国留学生就因为醉驾,不仅失去了大好的移民机会,还收到了驱逐令。

据新斯科舍省(Nova Scotia)高等法庭公布的消息,这名涉及醉驾驱逐的中国留学生儒先生(Mr Ru,音译),于2011年10月23日来加拿大留学,2016年1月,他从海洋省哈利法克斯(Halifax)圣玛丽大学(Saint Mary’s University)毕业,获商学学士学位。

在完成加拿大学业后,儒先生凭借突出的学习成绩与工作能力,获得两家大公司的聘用。同年11月,儒先生在皇家银行就职9个月后,跳槽到了一个跨国金融集团Citgo Funds。

加国政府放宽海洋省份的移民政策,推出大西洋移民试点项目。这让更多留学生获得聘书,当地雇主也能快速招聘海外人才。那么,更多留学生就有机会移民加拿大。

儒先生原本是加国政府理想的移民人选,却因一次醉驾经历,可能被驱逐出境。

2017年3月第一天儒先生驾车外出时,因饮酒被警方逮捕,并被指控醉驾(impaired driving)罪名。不过儒先生认为自己是清白的,在和律师商量后,他们决定做无罪辩护。

案件开庭后,儒先生的辩护律师发现控方有四名证,赢得官司机率极小,于是建议他认罪,声称这么做的好处是罚款较低,同时他移民加拿大的计划不会受影响,因为罪名很轻。

儒先生认罪后,法官于2017年10月做出判决:儒先生醉驾罪名成立,驾照将被吊销一年,他还要支付1200加元罚款,再加上30%的受害者罚款附加费。

然而,令人没有想到的是,一个半月后,儒先生收到加国政府发出的驱逐令。这意味着他永远不能再入境,除非申请“授权返回加拿大”(ARC)获批。这让他感到毛骨悚然。在女友的建议下,他立即更换了辩护律师。

儒先生想要上诉,但早过了11月25日的上诉期。于是在女友的建议下,他立即更换了辩护律师。儒先生希望能尽快洗脱自己的罪名,唯一的办法就是到法院上诉。按规定,他上诉的最后期限为2017年11月底。不过,法官近日允许他延长上诉期限。

若上诉成功,儒先生将有留在加拿大的一线生机。儒先生的案例也为再度为广大学生和移民敲响警钟。

6月21日,加拿大C-46法案获得国会的批准和总督的御准,意味着它将正式成为法律。C-46法案主要强调两个方面:1、打击毒驾2、打击酒驾。

法案将酒驾犯罪的最高刑期从5年提高至10年。在加拿大的移民法中,最高刑期达到10年的罪行,属于“严重犯罪”,任何永久居民和非公民(包括留学生、工签持有者、旅游签持有者),只要被判“严重犯罪”,就会被取消身份,进而遣返。

现在,酒驾犯罪已经正式被归类于“严重犯罪”,成为了所有移民万万碰不得的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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