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儿童坐在湖北武汉的一家幼儿园教室里(原文配图)
【看中国2013年09月06日讯】(看中国记者张琪编译报道)据《大西洋》网站9月4日(周三)报道,计划生育这项三十多年的政策除了给中国带来人口挑战之外,当地的政府也靠计划生育的罚款来平衡收支和增长官员收入。
当讨论到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时,中国国内媒体和海外观察者们主要聚焦在此政策对人口结构的影响或者是执行政策时的残酷行为(比如强制堕胎)。而他们没有提到的还有一个事实,即政府以收取“社会抚养费”而从此政策中获利。
2002年,“社会抚养费”被国务院官方定义为是一项管理费用,而不是罚款,费用的收取和使用都应该被包含在财政局的预算中,而且对大众公开。
但长期以来,社会抚养费的收支不明确,政府年度预算报告中丝毫没有迹象显示该项费用的收入。2013年7月11日,浙江吴有水(音)律师向31个省级计生和财政部门提交了申请,要求2012年关于这些费用是如何征收和使用的报告。
截至8月31日,17个省回复了2012年这些费用是如何收取的信息,但是都没有提到费用是怎么花的。17个省中征收的总费用是165亿人民币(约27亿美元)。江西省最高,为33.9亿人民币,占该省各级所有政府政策性收入的1.65%。这些数据虽然不尽可靠,仍然证明了这项费用带来的收入在当地政府中不占少数。
从横向比较,经济不太发达的省比其它更发达的地区更依赖于这种收入。因为低生活水平的人们倾向于有更强烈的生育孩子的动机,他们中大多数都交了社会抚养费。与此同时,经济落后的省有更少的税收基础,以及相对薄弱的经济形态,比如江西,四川和河南省,更加依赖于社会抚养费的收入。
从纵向比较,低级别政府(如乡,镇)也比他们的高级别机构(省,市)对这些收入有更强烈也更急切的需要。在现在的行政框架下,大多数税收被中央或者高级别政府占用,他们也控制了更多非税收入,比如出售土地利润和国庆企业上交的盈利。在2002-2004年农村税费改革中,农村本地政府几乎被剥夺了所有政策性收入的独立资源。他们的花销通常来自于上一级政府,上一级可以规定钱该怎么用。由于在如何使用上级的拨款方面没有发言权,许多地方政府缺乏日常运作的政策性收入。这种“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金融模式越来越明显,社会抚养费在许多地方变成了生命线。
吴律师从省级政府机关得到的数字可能高度不精确或者极度低估,因为高层机关几乎不可能审计社会抚养费的收支,因为这项费用的征收权力极度不集中。在2002年,国务院允许每一个省根据收费的现状自行定标准。省政府依次颁布了一些宽泛的规则。举个例子,北京政府要求每个孩子的社会抚养费是当地居民年收入的六到十倍。因此,要对家庭收多少钱最终取决于地方官员。收费的数量通常建立在因人而异的基础上。这项措施鼓励了一些人钻空子:《中国经济周刊》报道2012年和在职官员有关系或者向之行贿的人交的钱较少。
尽管社会抚养费对地方政府很重要,负责征收的却是计生人员,他们也是最大的受益人。根据国务院发布的规章,抚养费的使用应由财政机关决定,这和收费部门是分离的。但据中国广播网报道,在许多地方,财政部门为了得到这笔钱,反将一些征收抚养费给计生部。某些机关甚至允许收钱的个人收下其中一部分。由此可见,计生局及其员工很积极收费。一些地方的政府甚至允许计生局员工多生,因为他们的收入依靠他们的工作。
在这种背景下,很容易理解,为什么即使有公众对政策的强烈反对以及关于该政策对中国长期人口结构的危害的学术证明,这项严格的计划生育依旧拒绝改革。软化一胎化政策意味着强迫政府搜寻利益以及对“饭来张口,衣来伸手”金融模式寻找一个可持续的解决方法。改革必须伴随着利益和物质妥协之间冲突的解决,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僵局也显然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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