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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未未税案:我会奉陪到底(图)

 2012-03-27 22:22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4


艾未未

3月27日,北京发课文化公司的两名代理律师、艾未未的助理刘艳萍到北京地税第二稽查局查阅税案卷宗,该局允许发课公司对卷宗复制但不能扫描和拍照。预计整个阅卷工作将进行两天。

艾未未也透露,在他被警方带走后亦被警方秘密羁押的发课文化公司经理刘正刚和会计胡明芬仍被警方控制。作为该税案的关键当事人和证人,二人自去年6月份被释放后,仍处于失联状态。

“艾未未税案”一波三折,成为2011年度备受中国公众关注的事件:2011年4月3日,艾未未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被警方带走,随后北京警方搜查了北京发课文化公司并查抄了30余台电脑和资料;警方还秘密拘押刘正刚和胡明芬。

4月7日,中国当局首次证实,艾未未因“涉嫌经济犯罪”正在接受调查;5月20日,北京警方指控“艾未未实际控制的”北京发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涉嫌“巨额逃税”。6月22日,艾未未被以“监视居住”为名释放回家。

7月14日,北京地税局举行了闭门听证会,只允许艾未未妻子路青、律师夏霖和会计师杜延林参加,并拒绝归还扣押的发课文化公司财务帐薄;11月1日,艾未未接到北京地税局第二稽查局对发课公司的处理、处罚决定,总金额为1522万元,限期15天缴纳;11月2日,艾未未的母亲高瑛和弟弟艾丹以艾青故居为抵押物签署抵押声明;11月4日,“艾债行动”启动,海内外3万名网友在十天内向艾未未借款近900万元;11月15日,艾未未向北京地税交纳保证金,同时表示将提起行政复议和进行法律诉讼。2012年1月,北京地税局发出文件表示已经受理了北京发课文化公司税案。

“根据市局指示作出处罚决定”

税务师杜延林今日也曾到达北京地税局第二稽查局。他向德国之声透露,按照行政复议的法律程序,地税允许发课公司阅卷是法定程序,但目前地税向发课文化公司提供的所有处罚依据只是复印件,而最初地税部门也是违规依据复印件对发课公司进行处罚。依据法律规定,税务处罚依据应为原件。

杜延林还向德国之声透露,目前北京地税第二稽查局的处罚复印件中,一部分是来自查抄的发课公司会计资料,还包括两位目前失联的当事人刘正刚和胡明芬的“证词”和第三方口供等,杜延林对这些证词表示质疑:“这些所谓的口供或笔录是在特殊环境下,比如是在拘留所、监禁中得到的,那么它的客观性真实性都会受影响。”

对于这起从一开始就被公众认为是“政治案件”的税案,杜延林更直指此次阅卷中他发现的一个最大疑点:北京地税第二稽查局的处罚决定上注明,是依据市局的指示作出的处罚:“也就是说行政处罚是北京市地税局作出的,现在他自己又来行政复议他自己作出的结论。这个案例完结后会提出很多问题,不管是研究中国的法律状况还是立法等。”

“这降低了一个国家的伦理标准”

艾未未向德国之声表示,他在该税案中一直坚持依据法律和司法程序,个体对抗权力也颇多艰难:“只能够一步一步往前走,我会走下去,奉陪到底。”

他认为该税案已经不是他一个人的事情,整个过程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执法伦理:“到底公安是不是抓任何一个人,是否可以提前介入?来试图用其它的理由给持不同意见或思想的人定罪,这是一种很拙劣的作法,我觉得这种作法应该结束了。有什么事情不能公开讨论或用司法、严格的程序来解决,而是要通过一种诬陷或报复的方式?这降低了一个国家的伦理标准,司法还是一个国家伦理的体现。人们认识到权力没有能力面对来自伦理或道德的挑战的时候,即使它们能通过这种方式消除一些声音,但每次行为都最大程度的伤害了国家或权力本身。”

3月27日,艾未未也在Twitter微博上发出感言:“2008年汶川地震,我们开始做遇难学生的'公民调查';之后,我被成都警方暴力袭击造成脑部创伤,在上海建造的工作室被无理拆毁,被'秘密拘禁'81天,被公安诬陷、被税务局罚税款1522万,被取保候审一年……风风雨雨,我依然是曾经的我,权力意图删除一个人的思想,除非将他置于死地。”


来源:德国之声中文网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看中国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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