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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突举新证 公诉方撤诉 (图)

 2011-04-23 00:42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5


今年三月底, 被警方关押的北京律师李庄

备受争议的北京律师「李庄案」,22日上午9时30分继续开庭时,出现戏剧性的变化,由于李庄在庭上突然提出新的证据,而证据又与控方的举证出现矛盾,因此当庭宣布撤去对李庄的控罪。

公诉人称,辩护人当庭举示的新证据,与公诉方所举示的证据存在矛盾,致使认为李庄的犯罪事实存在一定的疑点。本案证据发生变化,导致认定李庄犯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证据存质疑,因此,公诉方决定撤回起诉,结束了轰动中国司法界两年多的李庄案。

重庆在2009年进行打黑行动,来自北京的律师李庄,受雇为一名涉嫌是黑道人物出庭辩护,但后来却被当局指称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而被重庆检方批捕。2010年1月8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李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李庄不服提出上诉,到了2010年2月9日,重庆市一中法院对律师李庄伪造证据、妨害作证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维持江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定罪部分,即被告人李庄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撤销该判决的量刑部分,即判处被告人李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以上诉人李庄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听完判决结果后,李庄在法庭上情绪激动,称重庆方面不守诚信,推翻了他此前所有的认罪态度。

李庄一案在20日开始重审,控辩双方再次围绕著管辖权,公诉人证人徐丽军的证言是否具有证明力,徐丽军的100万元是投资款还是借款,李庄有没有引诱、教唆徐丽军违背客观事实改变证言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李庄的两位辩护律师斯伟江、杨学林围绕管辖权、取证程序、证人徐丽军的作证能力等问题,对公诉人进行了直接回应。庭审中,李庄的两轮自我辩论,一次用了半小时,一次用了40分钟。随后,庭审进入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经过两轮辩论后,法庭于20日下午3时51分宣布休庭。22日上午9时30分继续开庭审理此案,而由于李庄提出了新的证据,公诉人于是宣布撤去对李庄之前的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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